张栢芝涉违约 原告方指其电影票房失利 张:我妈妈觉得好好㖞!
艺人张栢芝被指违约被追逾1千万案,今(9日)在高等法院续审,张栢芝继续作供。原告方问及张,其电影是否票房失利,张先反问:“咩叫票房失利?”原告方修改字眼,再问张是否知道有媒体认为其作品票房失利,张即反驳:“点解要问传媒觉得好唔好?我妈妈觉得好好㖞!”、“传媒系你亲戚嚟架?”,又指对方律师的提问有挑衅性,称“好难答”。据原告方引述的电邮,张的助手周静宜(Emily)曾向余提出,如没有合适的电影,宁愿延长合约期限,“因为不想做烂片女王了”。张庭上回应,指原告方不可以用其助手的电邮问她。
原告为余毓兴、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为张栢芝。
张栢芝继续接受原告方盘问,原告方指,在2012年栢芝手上的片约有5部,分别是《危险关系》、2部与博立签订的片约,以及另外与余签订的《张栢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即出演文艺片《溜冰》及商业片《杀手夫妻》。
原告向张指出,当时余就此片约向张支付了276万的订金。张栢芝否认有收过该笔款项,因为该两部电影从未有落实拍摄。张称:“(电影)无existing(存在)过,我一路讲嘅都系真话。”
原告方问张 她在2013年接拍的电影票房失利 张反问何谓失利 又指“我妈妈觉得好好㖞!”
张表示,她接拍电影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导演、剧本、男女主角以及故事等,缺一不可。她形容,上述的两部电影是“十划都未有一撇”,否认是拒拍电影。
原告方续问,张是否知道她在2013年接拍的多部电影票房失利。张反问原告方:“咩叫票房失利?你问事实定个人观点?”原告方遂修改字词,再问张是否知悉有传媒觉得她的电影欠佳,张质疑原告方律师:“点解要问传媒觉得好唔好?我妈妈觉得好好㖞!”、“传媒系你亲戚嚟架?你挑衅性问题好难答㖞!你唔问我觉得好唔好?”
助手和余毓兴的电邮中提出 电影要符合要求才会接拍 “因为不想做烂片女王了”
原告方指出,在2013年,余有积极为其接洽工作,张称不同意。原告方遂引述张的助理周静仪(Emily)与余的电邮,显示周曾向余提出,电影要符合要求才会接拍,如果没有合适的剧本,宁愿延长合约的期限,“因为不想做烂片女王了”。
张回应指:“你唔可以用佢个email黎问我,只可以用佢个email黎问佢。”
张指没有参与《女神的新衣》 令她损失了700万人民币
原告方问张,如她不想接拍,余无法强迫她,张不同意。张另在盘问下同意,她们的共识是延长合约期,直到找到合适的剧本,但否认余无法找到她,反指是余“人间消失”。
张再指出,她最后没有参与《女神的新衣》,令她损失了700万人民币。原告方追问,主办方有没有就此追究其责任,张回应:“唔系我,主办方追究有人嘅责任,主办方想我同佢哋一齐追究。”
张完成2天半的作供后,离开高等法院。
案件编号:HCA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