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奸已婚妇 辩称中途离开因要回家取安全套 裁强奸罪脱

撰文: 朱棨新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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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涉以抽大麻为名,相约已婚女网友见面,并在后楼梯把女方强奸。性侵后,他声称要取大麻,然后离开,女网友则向大厦保安透露遭性侵,事件报警。无业汉否认强奸罪受审,辩方盘问事主时指,她从事援交,同意以500元肉金和被告性交。被告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和她性交,因她的私处发出异味,被告表示前往拿取安全套,以保障双方,未有付钱便离开,而事主则诬蔑被告强奸她,事主否认,反指辩方诬蔑她从事援交。4男3女陪审团今(11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一致裁定被告强奸罪脱。

被告脱罪后,代表他的大律师潘展平申请讼费,控方并无反对,法官张慧玲指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脱罪,表示他们不相信女事主,遂批准控方支付辩方一名大律师的讼费。

被告卢彦铭,32岁,报称无业。他被控于2023年10月30日,在红磡家维邨家义楼1楼梯间强奸女子X。X案发时30岁。

被告卢彦铭(右二)脱罪后与其代表大律师潘展平(右三) 及律师团队在庭外合照。(陈蓉摄)

X感好奇答应赴约

事主X早前作供指,案发时已婚。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她和被告于交友软件Heymandi聊天,之后改在应用程式Telegram聊天并交换相片。被告在讯息问X:“有无Smoke嘢”,又指住所有大麻,有女性朋友正在吸食。X因心情欠佳和感好奇遂答应赴约,并于6时许到何文田港铁站。

两人一相认即拖手揽腰

她和被告相认后,被告随即拖她的手,X感错愕,问:“做乜嘢呀?”被告回应“想拖吓”。由于怀疑被告吸食了大麻,因此让对方拖手。此外,被告在途中又曾揽X的腰,和轻吻X。

X称被带至后楼梯

两人进入涉案家维邨一栋大厦,乘搭升降机后再行经一条走廊。X当时问要到哪个单位,被告回应要在后楼梯吸食大麻。两人行到后楼梯,X问被告是否有大麻在身。被告没有回应,并突然揽X的腰,然后强吻X的嘴、面和颈。X问被告:“唔好搞”和“我哋唔系smoke咩?”

遭被告推至X面向墙从后性交

被告继而把手伸入X的上衣,隔著胸围摸其左胸3、4下。他又再把手伸入X裙裤的裤管,隔著内裤摸其私处。其后,被告把X的身体拧转至面向墙,用手指“撩”开她的裙裤的裤管和内裤,X感到被告正与她性交。她大叫“唔好”,又尝试推开被告,但遭被告捉著她的手。

转身望被告发现他没载安全套

遭性侵后,X转身望向被告,发现他未有使用安全套。被告称要取大麻,然后离开。X指,原本打算致电丈夫,但该位置收不到讯号。她便到大堂向保安透露自己遭侵犯。保安联络主任,主任替她报案。她之后翻看Telegram的讯息,发现她和被告的讯息已遭被告删除。

被告指X私处有异味故回家取安全套

辩方盘问X时道出其案情,指X从事援交,和被告在Heymandi协议以500元性交。在涉案后楼梯时,X主动吻被告,并先后替对方自渎和口交。她继而脱下自己的裙裤,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和被告性交。而在性交期间,因X的私处有异味,被告表示前往拿取安全套,以保障双方。由于他离开时匆忙,未有付钱便离开。辩方指,X诬蔑被告强奸她。

X指辩方诬蔑从事援交

X否认说法,反指辩方诬蔑她从事援交。 X又指,她和被告前往家维邨途中有拖手、揽腰等亲密行为,寔是被告主动,加上被告服食大麻,情感“放大咗”,因此顺从其意思,而她没有特别感觉。

案件编号:HCCC36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