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疑不满少年教路兼求加速 涉多番回应咪X嘈 否认讲粗口
的士司机凌晨接载一名16岁少年时,疑不满少年教路及嫌他驶得慢,涉多番向少年说:“你咪X嘈,我识行。”又说:“我大X把钱,我唔会收多你一蚊。”后来少年要求到警署,并要求收据,司机涉拒提供并即按下重设。司机否认指控,案件今(2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司机自辩时自称斯文人,不会讲粗口,又称若他“大把钱”就不用挨更抵夜。他又解释因打印设备无纸才未提供收据。裁判官把案押后至下周一(29日)裁决。
被告甄根海,约八十岁,被控拒绝发出的士车费收据,以及无礼貌及不守规矩两罪。他今未有律师代表,亲自应讯。
吴指示所行路线被骂咪X嘈
吴姓证人透露,他案发时16岁。2024年9月21日凌晨约2时45分,他在深水埗钦州街乘搭被告驾驶的的士,要求前往丽阁邨。吴指示被告如何前往该处,被告回应:“你咪X嘈,我识行。”
要求司机加速再被骂
吴又指,当时路面畅顺,惟的士只是以时速20、30公里行驶,他要求加速,被告回应:“咪X嘈。”至的士驶至南昌街时,吴再要求被告加速,被告谓:“你咪X嘈啦,我大X把钱,我唔会收多你一蚊”。吴认为被告是故意不加速,便要求改为前往深水埗警署。在前往警署途中,被告仍然称:“我大X把钱。”
要求收据被告即按重设掣
吴下车后到警署报案,投诉被告的态度。警员到警署外调查时,吴著被告先停的士计程表。惟被告未有理会,并向吴粗言秽言。当时计程表显示车费为66多元,吴先付100元,并要求被告提供收据。被告表示未能提供收据,又在计程表按下重设。吴指,至今他仍没有收到收据。
影片见被告指吴玩嘢
庭上播放吴在警署外拍摄的影片,吴在片段中多番要求取得收据,被告则指吴“玩嘢”。吴在盘问时同意,被告有找钱给他,但吴没有收取,被告便把该些钱放在警署门外。
被告否认慢驶反指吴发烂渣
被告自辩时称,他当时以时速50公里驾驶的士,没有开车太慢,反指吴在途中曾两次要求停车,其后表示要前往警署,被告不知发生何事。又指在警署外,吴“发烂渣”,不停用手机拍摄,并要求收据,被告解释因打印设备没有纸,所以未能提供。
自称斯文人不讲粗口
被告多番否认曾经讲粗口,并说:“我都唔讲粗口。”又称:“我有讲过,(就)全家死晒……我哋斯文人,边会讲粗口。”他亦否认声曾言他“大把钱”,谓:“(若果)大把钱,我唔洗做啦,挨更抵夜,大把钱,去瞓觉啦。”
控方指影片拍到被告讲粗口
控方盘问时指,被告在片段称:“钱,我大X把。”被告否认,但认未有开出手写收据,但指因吴没有作此要求。
被告称三更半夜有客已好开心
被告又说:“做我哋呢行好凄惨。”他称同时遇上很多无理乘客,他当了50多年的士司机,从没有案底。他又说:“半夜三更,有个客已经好开心。”重申他不会做出涉案行为。
案件编号:KCS 1073、107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