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花园5亿水管维修 水务署成立专家小组查:地契列明业主保养
元朗锦绣花园多年来流失食水,管理公司提出索价近5亿元天价水管维修工程方案,引起广泛讨论。物业管理公司上月宣布,因“目前并不具备推动大维修工程的社区共识与社会条件”,终止集资计划。
水务署今日(11日)表示根据锦绣花园的地契,屋苑内部分由水务监督铺设水管的小部分道路已移交给政府负责维修,然而有小部分道路至今仍属私人土地。换言之,现时锦绣花园内的供水喉管为内部供水系统,其公用部分由注册代理人等负责保管与保养。署方续称已委托成立专家小组,将对锦绣花园失水问题提供第三方的专业意见。
元朗锦绣花园多年来流失食水,损失水费高达1亿港元,管理公司近年提出索价近5亿元的水管维修工程方案,公司上月(12月8日)改称未有“共识与社会条件推行”。逾20名业主担心工程日后重推,一度到廉政公署总部递信。
水务署今日(11日)在社交平台表示,理解有部分锦绣花园居民对屋苑失水情况及相关屋苑内部喉管复修工程存有疑虑,就事件已委托三位熟悉水务工程的专业人士及学者成立独立专家小组,对失水问题提供第三方的专业意见。
水务署又称,当年在建造锦绣花园时,水务监督在屋苑出入口及屋苑内邻近出入口一带的道路下铺设供水喉管,而该供水喉管只占屋苑公用供水系统的小部分。根据锦绣花园的地契,屋苑内上述由水务监督铺设水管的小部分道路移交给政府负责维修,然而有小部分道路至今仍属私人土地,没有移交给政府。
署方又指,屋苑内分布于大部分道路的其他供水喉管乃由土地承批人铺设,并不属地契条款的适用范围,地契没有指出可移交给政府。换言之,现时锦绣花园内的供水喉管为内部供水系统,其公用供水系统根据《水务设施条例》由用户或注册代理人负责保管与保养。
根据《水务设施条例》第7条,用户或注册代理人应负责管理与保养内部供水系统或其公用部分(公用供水系统),如果涉及屋苑私人道路下所铺设的水管,相关屋苑地契条款更会详细列明这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