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庭裁39人“非法被杀” 政府:海事处加强海上安全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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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难发生于2012年10月1日,事件有39人丧命。因死者家属坚持,事隔13年终召开死因庭。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今早(21日)先宣读裁决裁定39名遇难者全部“非法被杀”。政府发言人指,政府十分重视事件,正密切留意死因庭裁决,海事处认真落实各调查报告内提出的切实可行建议,以加强海上安全。

2012年10月1日,南丫四号与港九小轮的“海泰号”相撞后,在短短118秒间沉没,39人命丧大海。(资料图片/Getty Image)

政府发言人表示,正密切留意死因庭的裁决。事故发生后,警方随即展开刑事调查,并于2012年拘捕“海泰号”船长黎细明及“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于2015年2月,周志伟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而黎细明被裁定39项误杀罪及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

发言人续指,前海事处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及时任海事处助理处长苏平治亦于2015年月被捕,并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证供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苏平治被判处16个月监禁(其后上诉得直,刑期改为4.5个月);而黄鉴清则被判处15个月监禁。

根据“南丫四号”的图则,均有注明要设水密门。(资料图片)
根据“南丫四号”的图则,均有注明要设水密门。(资料图片)

政府表示,死因庭在2020年考虑是否召开研讯时,已裁定罹难者为“非法被杀”。 发言人续指,政府十分重视事件,事故后在不同层面进行调查。海事处认真落实各调查报告内提出的切实可行建议,以加强保障海上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由于死因庭裁决仍未完结,政府会继续审视相关判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