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之乱|政府今刊宪废除乘客须强制佩戴安全带条文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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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于1月25日实施,坊间争议不断,包括条例疑只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运物局日前表示,决定暂缓政策,并广纳各界意见,待改善条文后再咨询立法会。政府宪报今(6日)刊宪废除乘客须配用安全带条例。
政府今日刊宪废除乘客须配用安全带条例。(政府宪报号外)
原条文:《道路交通(安全装备)法例》第374F章第8AB条订明,每一辆巴士都必须在乘客座位设置安全带;第8D则订明,凡乘客乘坐第8AB适用的巴士,都必须佩戴安全带。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实施”六日间,屡现执行混乱,更引来条文争议,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1月30日承认“法律条文技术上有不足,未能反映立法原意”,宣布将删除新例条文,待完善条文后再推出。
《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8D条文废除 巴士安装条文不变
政府今刊宪指出,废除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8D乘客配用巴士安全带条例,以及删除违反配用安全带的法则,即日后市民搭巴士时没有配戴安全带,不会被判刑或罚款。不过宪报未有删除及修改与巴士安装安全带相关的8AB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