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积犯出狱再找两男童当性奴 官指过往判刑未阻吓 囚10年
屡因性侵男童而判囚8年的男司机,2022年出狱后,翌年透过男同志交友应用程式认识两名15岁男童,并要两童任他的“性奴”,除曾分别与两童肛交,亦有进行性虐(SM)行为,包括在其中一名男童的颈上绑“狗颈圈”后再拖行,亦有鞭打他但。司机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非法肛交及非礼等17罪,今(1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上次入狱明显没被阻吓,更在惩教监管期内干犯本案,专家指他有恋童癖和边缘型人格障碍,重犯机会非常高,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和保护公众,判被告监禁10年。
被告罗俊彦,38岁,司机,承认5项非礼、9项与16岁以下男子同性肛交、2项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和1项向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合共17罪。控罪日期介乎2023年4至7月间,涉及两名男童X和Y,他们案发时均为15岁。
男童X仍经常感到恐惧和羞耻
法官潘兆童今判刑指,男童X的创伤报告显示,X在事发后两年仍有创伤后遗症症状,经常感到恐惧,羞耻和伤心,建立人际关系有困难。Y的报告则指,Y所受到的心理影响在现阶段未清楚。
报告指被告重犯机会非常高
潘官续指,被告是家中独子,父母在他7岁时离婚,他由父亲养大,现时与母亲居住。心理报告显示,被告朋友不多,年轻时曾藉偷窃等行为寻求快感,专家指他有恋童癖和边缘型人格障碍,重犯机会非常高。被告表示已深切反省,愿意接受治疗和吃药。
官指上次判囚8年无阻吓性
潘官指,被告上次因非礼和肛交等罪被判入狱8年,却旋即在惩教监管期内犯下本案,可见判刑对他没阻吓性,因此本案判刑必须阻吓被告,以及保护公众,终判监10年。
付X零用要他做性奴
案情指,X于2023年7月透过男同志交友应用程式,认识被告。被告付零用钱让X成为他的“奴隶”,X在讯息中会称呼被告为“主人”或“大佬”。
与X肛交并鞭打X
X曾按被告要求,发送多张拍到X裸体或下体的相片或多段影片,亦有X小便、自凟或剃阴毛的情况。被告后来到X住所要X替他口交,并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与X肛交,并用鞭打X的背和臀部约8次。
X提分手被握阴囊
X因不喜欢该感觉而提出分手,被告即握和捏X阴囊,并磨擦其睪丸,X大感痛楚,同意进一步商量分手一事。经商量后,X仍要求分手。被告便以X之前发送的照片威胁,又指两人可慢慢磨合,X同意。
被告续用X的裸照威胁
被告继而以支付现金和转帐方式给予600多元。X后来感到被告越来越危险,再提出分手。被告再以X的祼照威胁,又威吓把两人的关系告知X的祖母,X因此报警。
叫Y见面前剃掉阴毛
被告被捕后,在还押期间写信给另一名男童Y。Y母亲见到信件感到可疑,Y在母亲查问下透露曾和被告肛交,揭发Y遭侵犯的事。被告2023年3月在交友应用程式认识当时15岁的男童Y,并称想找“奴隶”。被告称,如果Y肯做他的“细佬”,他会定期付Y零用钱。Y原本不愿意见面,惟被告威胁有Y的照片和地址,Y最终就范在宾馆与被告见面,被告事前叫Y先剃掉阴毛。
数月后再约Y到酒店肛交
在房间内,被告叫Y除衫,并用毛巾蒙住Y双眼,又要Y为他口交,二人亦互相手淫,之后被告与Y肛交,Y感到痛楚叫停,事后亦表明不满,被告付了Y约1000元。其后数月,被告多度相约Y在酒店肛交,更试过在性交途中脱下安全套,并会鞭打Y。
口交后曾迫Y饮尿
同年7月1次的性交中,被告与Y进行性虐(SM),被告在Y的颈上绑狗颈圈,并拖住Y在地上爬,又说鞭打Y是种奖励,要Y说多谢。被告与Y口交后迫Y饮尿,Y饮了一口马上吐出来。其后,被告再在没戴安全套下与Y肛交。
Y同样遭裸照威胁而无奈继续
Y表示已多次向被告称想结束“主仆”关系,但被告不断以照片和地址威胁Y,Y感到很困扰,最终无奈继续。
案件编号:HCCC27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