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得女网友私照图迫性交 半山宾馆订定房 官称严重囚16月
救生员在交友程式“Heymandi”认识一名女网友后,涉提出买下女方的私密照,惟他收到相片后却拒付款,并用该些照片威胁女方性交,女方报警后答应见面,被告亦租下半山宾馆房间,赴约时被捕。救生员原本不认罪,审讯至控方作结案陈词时才改认罪。案件今(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李庆年指救生员威胁事主外,亦订好宾馆的房间,明显准备付诸实行,认为案情严重,且他在结案陈词才认罪,只获两个月刑期扣减,判囚16个月。
被告叶骏轩,28岁,救生员,被控1项企图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罪,指他于2023年10月8至10日,以非法的手段企图促致女子X作非法的性行为。他在案件审讯至控方作结案陈词,并就控罪作修改后才改为认罪。被告的父亲、女友和多名朋友有到庭旁听。
被告认罪时X已完成作供
法官判刑时指,就辩方认为被告在结案阶段认罪,应可获六分一的刑期扣减,但法官不同意,因本案涉及性罪行,被告起初不认罪,令事主X需出庭作供覆述事件,只会给他九分一的刑期扣减,并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判被告监禁16个月。
法官曾要求控方就控罪日期请示上司
法官又提及,原本控罪的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即被告要求X和他性交,否则会发布照片的日期),控方的开案陈词和控辩双方的同意案情,则涵盖同月8至10日的事情,即包括X报警、答应和被告见面等事情。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法官要求控方请示上司,控方终决定修改控罪,把控罪详情涵盖至同月10日。法官指控方“有异常操作”。
被告称欲以每张100元向X买私密照
案情指,事主X在2023年10月8日,在交友程式“Heymandi”认识被告,两人其后透过Telegram聊天。被告提出以每张100元,向X购买私密照。X在Telegram向被告发送照片,该些照片拍到X的容貌及私处。
收照片后拒付款反用作威胁
被告收到照片后拒绝付款,X要求被告删除已储存的档案,被告拒绝,反要求X与他进行性行为,否则会在网上发布她的照片。X翌日报警,并在被告发出邀约时答应赴约。
被捕称因怕事主不出来才用照片威胁
二人相约在同月10日,在港岛半山宏基国际宾馆见面。被告向X展示对话及照片后,警员即现身并当场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称:“我想约佢出嚟倾计同做爱,不过我惊佢唔出嚟,先用错方法迫佢出嚟,我其实唔会放啲祼照出嚟。”被告在录影会面指,在手机存有26张X的私密照片,曾邀约X惟遭受拒绝,因此威胁X与他性交,否则会发布该些照片。
案件编号:DCCC 256/2025DCCC 2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