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4.30起外携也有罪 控烟办便衣执法 禁烟区吸收2告票
卫生署今日(2日)公布新阶段控烟措施,由本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和草本烟,即使只随身携带亦属违法。根据条例,管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将定额罚款3,000元或经简易程序定罪最罚款1万元;若多于上述标准,一律以检控形式处理,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禁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加热烟等另类烟产品 携带无吸食都违法
4月30日起,《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针对另类烟用物质的修订正式生效,届时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和草本烟。即使只随身携带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属违法。
罚则视乎管有数量 不多于100支、约5包加热烟支定额罚款$3000
根据条例,管有另类吸烟产品的罚则视乎数量而定。若管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100支加热烟支(约为5包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人员会向违法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3,000港元。
若个案未能以定额罚款方式处理,当事人未能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故意妨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等,控烟酒办督察或以传票形式作出检控,最高可被罚款一万元。
多于指定数量一律以检控式形处理 最高罚5万及囚半年
若任何人管有数量多于上述标准,即属增责因素,控烟酒办人员将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而《修订条例》订明,任何人如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即推定为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法院亦有权命令违例者缴付因收集、化验或检查有关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开支。
控烟酒办将采取便装执法 禁烟区吸食发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卫生署首席控烟酒督察陈达明指,届时同事将采取便装执法,如发现违例人士会即时发出罚款通知书,不会作出警告;如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吸食另类吸烟产品,会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包括在禁烟区吸烟和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
陈达明又指,法例赋予执法人员查阅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提供联络资料、搜查、检取证明及逮捕违法人士的权力。
控烟酒办高级医生:禁另类烟入口近4年 社会理应无合法产品
卫生署高级医生(控烟酒办公室)黄颂欣指,香港政府早在2022年已立例禁止另类吸烟产品的入口及售卖等,禁令已生效近4年,社会上按理应该已无合法途获得另类吸烟产品,相信新措施可进一步完善已施行多时的禁令,加强保障青少年,防止他们染上烟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