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应网恋“丈夫”安排来港收21万金条 认洗黑钱判囚8月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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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声称应素未谋面的网恋“丈夫”指使,获5万新台币报酬后,跟从安排来港接收两条金条,总值逾21万元,惟该两条金条实为电骗赃物。台湾女子后来在酒店被捕,她早前承认一项洗黑钱罪,案件今(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聪指案件涉及跨国因素,被告并可获可观报酬,判她监禁8个月。

来自台湾的女被告黄淑慧(47岁),承认于2025年9月14日在香港与其他身份不明的人,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两块总重量5.344两的金条为可公诉罪行得益,仍处理该财产。

女被告黄淑慧在九龙城法院承认洗黑钱,被判囚8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获5万新台币后答应送货

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辩方今补充指被告不知道黑钱来源,她在网上认识的“丈夫”包办其交通费,她获得5万元新台币后应对方指示送货。她虽怀疑过所送的货是否与非法活动有关,不过没有查证。被告在港没有案底,她已深切反省,不会重犯。

官指案件涉跨国因素

裁判官莫子聪判刑指,被告认罪是最大求情理由,本案案情严重,所涉黑钱虽然较少,但被告的得益亦不少,考虑到被告不知道黑钱来源,案件涉跨国因素,及被告获得可观报酬,判监8个月。

女事主被骗买黄金并交给被告

案情指,女事主林敬沂2025年8月在澳大利亚遇上电骗,一名自称上海公安的人士,指林涉及非法活动,要求林到香港把200克的黄金交给廉政公署作为保证金。林同年9月到尖沙咀购买涉案2条金条后,在尖沙咀某间韩国餐厅交给被告。林后来看新闻才知上当,于是报警。

被告称受网恋对象指示拿走黄金

警方同年9月17日在屯门某酒店房间内拘捕被告,她警诫下称:“我只是拿了两块黄金,但我不知道是骗人的。”她表示听从网恋对象指示行事,涉案金条已转交他人。

案件编号:KCCC 248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