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员涉捅穿囚友直肠 辩方指被告曾通报用棍笃一事 值日官否认
惩教员在西贡壁屋惩教所用地拖棍捅穿18岁囚友直肠案,3名案发时在场的囚友,及一名被指知情不报的一级惩教助理涉案受审。案发当日的值日官今(5日)以控方证人身份作供,他称当日如常巡查,不觉曾有状况发生,亦无同僚向他报告过事主曾遭受袭击。惟辩方被控的一级惩教助理曾向证人报告称:“阿翀话自己用棍笃过肥迪。”证人否认有其事。辩方继而指证人之后有观看影片,并曾删改记录,又指证人过往曾涉跑步造假事件,质疑证人为保护自己说谎,证人一概否认。
4名被告不认罪受审
受审的4名被告:郭绍辉(55岁,退休一级惩教助理),及3名案发时的囚友李梓睿(19岁,无业)、李宇轩(19岁,无业)及林承蔚(20岁,无业)。郭被控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指他于2023年12月26日与2024年1月17日之间,未举报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谭力翀袭击赵姓事主。另3人则涉于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惩教所B座1楼B3-A活动室外楼梯,意图使赵姓事主受严重伤害。
朱称当日值班如常巡查
时任壁屋惩教所高级惩教主任朱英泰供称,被告郭绍辉为早前认罪被告谭力翀的直属上司,又指还押人士不得在活动室玩爽身粉。案发当天他有值班,并每隔2小时巡查一次,他看到郭和谭在活动室,活动室的门无锁上。郭站在门边,谭则与囚犯说话,他未有深究便离开。
一切无碍不知赵曾被袭击
朱称当晚约9时半接到控制室来电,指有囚犯不适需送院,当时赵姓事主称无法排泄,但放尿后情况好转,他于是下班,期间没有见过郭和谭,当天2人无向他交代事主情况,亦无印象见谭带赵返仓,亦无听到有职员称听到“有人嗌救命”,至晚上有人按钟,才到事主的囚室查看,但不知道他曾被袭。
辩方指郭曾向上级报告
辩方盘问时指,郭曾向朱称:“阿翀话自己用棍笃过肥迪。”朱否认其事。辩方续指,惩教之后展开调查,郭声称曾经向朱举报,故朱亦要填写供词表格,朱否认。
辩方质疑朱曾删改观看记录
辩方呈交当日的控制室记录,指朱曾到控制室观看实时记录,指朱曾删改记录,由他原本观看“B3A-C(案发活动室)”改为“B2A-C”,朱称因记录错误而通知职员修改。辩方质疑,朱知案发活动室的状况后,观看录影片段,查看他巡查时的状况,确保他没有疏忽职守,朱称不记得。
辩方指朱曾涉跑步造假事件
辩方续指,郭当日实有跟他交代事件,但朱决定隐瞒,朱否认。辩方又指,朱曾因本案被惩教署纪律调查,朱承认受查,但不确定是否因本案。辩方续指,在2019年,朱在塘福惩教所驻守时,因涉及“惩教跑步成绩造假事件”,由署理总惩教主任降职为高级惩教主任,并转到壁屋惩教所。朱确认曾收口头警告,但强调该事件仅涉及文件上过失。辩方质疑朱“讲大话”以保护自己,朱否认其事。
向赵施袭的惩教助理已认罪
本案另外两名被告谭力翀(33岁,二级惩教助理),及何力桓(20岁,无业)早前已认罪,谭承认1项有意图而造成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及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何则认一项蓄意伤人罪。
案件编号:DCCC10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