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层涉红山半岛袭妻 事主无伤势兼非无原因诬告 裁被告罪脱
银行高层涉在红山半岛住宅袭妻案,被告妻声称被告当时失业,容易发怒,她有天要理发叫被告看管孩子而争执,并遭被告殴打。裁判官林子康今(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时指,妻子供称被告袭击其头顶8下,她用手挡住,但她的头顶或手臂,都没有任何伤势,令人摸不着头脑。此外,妻子向警方提供的闭路电视,片段并不完整,她事后的行为,亦有不合理之处,作供时亦多次回避辩方问题,认为如果本案的指控成立,对妻子争夺儿女抚养权及赡养费会有重大影响,反映她并非没有原因诬蔑被告,故裁定被告罪脱兼得讼费。
被告董凯镱,54岁,TUNG, KENNETH HOI-YI,被捕时报称无业,被控1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于2025年4月19日,在香港岛赤柱白笔山道18号红山半岛4期7座某室内袭击中国籍女子邓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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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作供时指被告当时失业容易暴躁
控方早前传召事主邓春美作供,指被告在2025年2月被汇丰银行解雇,往后一直情绪不稳,比较容易暴躁。邓形容:“基本上我哋同佢讲嘢都唔喜欢。”又指因被告易怒,家中的气氛紧张,众人都不想与被告接触。
著照顾孩子被告突然情绪爆发
在案发当日,她与被告更衣准备出门,期间她表示午饭后想去理发,希望期间被告可以帮她照顾孩子约2小时。被告心生不满,突然情绪爆发,大声地呼唤儿子及次女的名字,又问他们:“What did I do to you ? (我对你们怎么了?)”邓于是问次女:“系咪想爸爸陪你多啲?”次女说是。
被告骂事主屋邨妹兼揭子女关系
此时,被告突然情绪激动,辱骂邓“Low educated(低教育水平)”,又指她是“屋邨妹”和“泼妇骂街”。他再问儿子和次女,知不知道长女并非他们的亲姊。
事主指被告曾拳打其头顶
其后被告用双手把邓推倒床上,再跪上床用拳头拍打她的头顶约4下,几秒后又再次袭击。邓称,在被袭击时,她双手交叉,握拳放面上保护自己,我其后滚到地上以避开被告。她随后大叫:“有人打人呀!”两名子女亦跑出房外,被告紧追,她亦追住被告跑出。
被告母跪地求被告停手
邓忆述,被告追住儿子跑到厨房,她因担心被告不知道会对儿子做甚么,以及想保护儿女,亦紧随其后。邓表示,当时儿子与佣人躲入工人房锁门,被告的母亲情绪激动,跪在厨房求被告:“唔好再咁样。”
医疗报告未见事主头顶有伤
事主并未即时报警,她当晚一家人并有与被告的表妹等人晚饭,表妹为辩方作供时亦称,未觉被告一家人有异常。事主承认,后来被告提出离婚,她在咨诣律师意见后才报警。医疗报告未发现事主头顶及手有伤势。
若被告在前方难打到事主头顶
裁判官林子康指,事主曾供称遭被告推倒在床上,背脊向后靠,被告再拍打她头顶8下,惟林官质疑,若然被告真的站在事主前方,其实难以打到她的头顶。而且事主称受袭时有用双手护脸,但她的手却没有任何伤势,令人摸不着头脑。
难确定前额红斑是否与本案有关
就医疗报告所指,事主的头顶上有红斑,但是伤势照片则是反映前额头皮,而有关的红斑与本案有关,则没有清楚的答案。事主在案发之后验伤,院方亦没有处方任何药物、药膏,亦没有记录事主头部感痛楚的说法,与曾经被大力袭击的说法不一。
事主事后再客厅并无检查伤势的动作
林官表示,事主曾供称在案发后与被告保持距离,惟从事主提交的闭路电视可见,案发后她和被告的母亲坐在客厅,没有摸头检查伤势的动作,走路亦无需搀扶,步伐正常。
闭路电视片段出现跳格
林官表示,有关的闭路电视片段出现了4个跳格的情况,虽然事主解释是由镜头的动态感应功能所致,但部分片段却有出现画面没有人,但镜头持续收音的情况,当中更巧合地令事主的说话在两个分段中无缝连接。林官称,事主表示不懂得下载完整的片段,于是把屏幕录影的片段呈交警方。
官质疑可以向他人寻求技术支援
林官质疑,事主其实可以向其大女、律师,或警方寻求技术支援,到底她是刻意令片段无法输出,抑或只是大意,则无从得知。基于所呈交的片段不完整,林官最后决定不给予该片段任何的比重。
案件编号:ESCC12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