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集团争产 五女认遗产多其他姐妹一倍 自发把一半分给胞弟
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的长女及五女争产案,今(1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被告之一的五女周蕙蕙作供。周蕙蕙指,父亲对所有子女都爱钖,但承认他有时会“偏心”。 根据2015年遗嘱内容,她获得的遗产较其他姐妹多一倍,胞弟周维正更未获分文,周蕙蕙供称“第一时间谂起爸爸系要我睇住Oscar(胞弟)”,遂自发将她所得遗产的一半给予胞弟。就父亲把其持有的其士股份全部给她,周蕙蕙则认为父亲想她“帮Oscar keep住(股份)先”,她只是代胞弟保存股份。
长女要求宣告父亲的遗嘱无效
原告为周亦卿的长女周莉莉,被告为五女周蕙蕙(即艺人吴家乐的妻子)和六女周薇薇,五及六女儿为周2015年所订遗嘱的执行人。周亦卿和妻子共有6女1子,他于2018年去世,终年82岁。他2015年所立遗嘱,把他持有约62%其士股份,即约1.89亿股,全赠予第五女,其他资产则分给遗孀和六个女儿。长女周莉莉要求,法庭裁定这遗嘱无效。
五女在日本出生并在多地升学
五女周蕙蕙今作供透露,她于1969年在日本出生,在港读小学及中学,之后到英国的私立寄宿女校读书一年。于1983年,她随家人移民加拿大,并在完成高中后,在当地先后入读多间大学。她一度返港,在香浸会大学继续学业,之后再返回加拿大从事酒店前台工作,并修读地产相关课程。
曾加入其士任主席助理
她续指,于1997年按父亲要求再返港,以“主席助理”的身份加入其士,职责主要涉及父亲的私人及家庭事务,较少涉及核心业务,也没有参与过公司会议。
作为家姐会睇住细佬
周蕙蕙亦指,父亲对所有子女都爱钖,尽量一视同仁,但承认父亲有时会“偏心”。她与胞弟周维正年纪相差7年,关系相对不算太紧密,但强调:“我会觉得我永远都系佢家姐....作为家姐会睇住细佬。”她指胞弟当年曾和父亲有争拗,亦承认父亲不满胞弟做生意手法,多名胞姐均劝告胞弟按传统改善言行,而姐弟间都坦诚沟通。
父未给做信托指示或已改变主意
她又指, 父亲生前多番表明:“宁愿做墙纸,啲股票都唔会卖。”他希望其士的控制权留在周家,不会落入外人之手。而父亲曾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讨论家庭财富规划,曾谈及成立信托的可能性。但她指,父亲最终未有给予指示,认为父亲或已改变主意。
自发把一半遗产给予胞弟
周蕙蕙续指,得知2015年遗嘱内容,她获得的遗产较其他姐妹多一半,胞弟更未获分文,她说:“(我)第一时间谂起爸爸系要我睇住Oscar(胞弟周维正)。”并自发将她所得遗产的一半给予胞弟。她指此属个人意愿,与父亲的指示无关。就她较其他姐妹获多一半遗产,周蕙蕙表示:“呢个系佢(父亲周亦卿)嘅决定”。
认为父想她帮弟暂保管股份
此外,根据2015年遗嘱,父亲把其持有的其士股份全部给她,周蕙蕙认是父亲想她:“帮Oscar keep住(股份)先。”她只是代胞弟保存股份。
案件编号:HCAP 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