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陆启康:宜收网免拖问责 不转法定委员会非政治公关考虑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2日)召开第五轮听证会,独立委员会主席陆启康宣布不会向行政长官建议转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虽然有部份人士未有出证听证会,但委员会已获取至少100份档案及听取多方证供,有信心作出结论。陆启康形容是适当时间“收网”,尽快提交报告,以免拖慢问责,令市民迟迟未能从伤痛中走出来。
他列举多个转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弊处,包括或需两倍研讯时间、证人不配合致研讯“斩件”、主席或失主导权、后续追责更困难、传媒报道受极大限制等。至于公众关注的围标问题,他说“问题唔系委员会敢唔敢查”,而是不应该成立法定委员会因会拖慢研讯进度,又强调政治及公关考量非考虑因素,“我哋唔想,明年今日都要召开第二十三轮听证会,我唔想呢啲事情发生”。
决定不转为独立调查委员会 坊间“升格”一词不恰当
陆启康在听证会开始前发言指,将不会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转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他说很多人要求成立法定委员会的理由,是涉事人士没有出席听证会,令人不知事实全部。他强调委员会已取得100万份档案,对各方角色和责任已有足够资讯,有信心作出结论。尽管部份人士没有亲身作证或接受盘问,但他们出席亦不见得会对进一步厘清事实有帮助。
即使法定独立调查,不见得对事实有帮助。
他说委员会报章常用“升格”来形容并不恰当,认为会给予公众负面形象,觉得独立委员会是低层次调查。他强调,今次是深入和全面调查,每个细节 、政府部门书信、每个999通话,“我哋都唔会放过、仔细审视”,认为是有效率的调查,在公开公平情况下进行。如要经严谨法律程序才能找出真相,因此“升格”说法未必正确。
如转法定委员会需耗双倍研讯时间
陆启康又指,现时委员会对事件真相已有所掌握,若此时改变做法可能得不偿失。他解释,转为法定调查委员会虽然能强制证人出庭,但法律程序必然导致时间大幅延长。由于证人被强制作供,法律上必须给予对方充分时间准备、提交文件,当事人亦可要求重新作供或进行文件披露。
他续说,过往四轮听证会进行得非常顺利,证人均就所见所知和盘托出,若现时转为法定做法,聆讯必须即时休会,数个月后才能恢复。更甚者,若相关涉事方不合作,选择在出席聆讯时才提交资料,研讯将被迫以“斩件”方式进行,届时研判案件将要耗用双倍时间。陆启康指出,就现时第一部份的职权范围,预计研讯已要延至2027年第二季,强调这绝非杞人忧天。
或令主席失主导权 如各方不配合才需转为法定委员会
陆启康又举出英国邮局Horizon IT系统的冤案作例。当年英国村庄邮局系统升级后出现账目不符,多人被控偷窃,最终导致900多人被刑事定罪,多人因而离婚、破产甚至自杀。英政府于2020年秋季成立委员会调查赔偿方法,其后在2021年5月宣布将调查“升格”为法定调查,当时法官预计可在2022年秋季提交报告。
然而,由于法定调查的法律复杂性令主席失去主导权,结果聆讯拖延至2024年才进行,报告第一部份延至2025年7月才提交,较最初预计足足延迟了两年半。陆启康反问:“试问两年半,对本案会造成甚么影响?”他指出,若各方不配合才需要动用法定权力,但现时调查获得各方配合。
现在是适当时间收网,取得有效听证的最大成果,就调查提交报告,以免拖慢问责,令我们迟迟都未能在伤痛中走出来。
若将调查法定化 或令后续刑事民事诉讼期拖拉更长
陆启康最后提到,委员会的责任是找出事件如何发生,至于个人责任应交由刑事或民事程序处理。若强行将现时的调查法定化,可能会令稍后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期拉得更长,带来更多不明因素;若两者同时进行,甚至会令执法部门的检控工作变得困难,执法部门届时亦不能向委员会或公众披露更多投诉内容。
转为法定委员会 传媒报道及庭外访问将受极大限制
陆启康指出,现有的调查方式能给予委员会更大空间,去处理证人及居民就证供和责任谁属作出的评论。他特别提到,宏福苑有逾千户居民流离失所,事件更造成伤亡,现时的方式能提供空间和灵活性,作出较人性化的安排。
他亦从传媒报道角度解释,若转为法定程序,媒体在报道庭内证供、细节及进行庭外访问时,为了避免影响法律程序,将会受到极大限制。相反,现时在不偏不倚的原则下以公开形式进行,更为合适。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厦火灾后单位情况▼
陆官:不是不敢查围标 法定委员会需时长、难证文件真伪
对于公众极为关注的宏福苑“围标”或不当行为,陆启康强调“问题唔系委员会敢唔敢查”,而是不应透过成立法定委员会调查。律师团队已邀请居民提供证据,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宜必定会寻根究底,又称“任何人士都不应被放生”。
陆启康说,围标问题涉及人数众多,一旦涉及法定权利,听证会将变成针对不同人士的刑事法律程序,形同将多人的聆讯放在同一个聆讯中进行,预计单是这部分已要花费超过一年。现时第一部份职权范围已预计要横跨至2027年,若再以法定方式调查个人围标问题,料研讯将被拖延至2027年底、甚至需时更长。
陆启康进一步解释,围标行为极其隐蔽,需要调查涉案人士的交往及银行纪录。即使委员会可以透过聆讯进行,时间亦会极长,且难以证明相关文件是否全部属实。再者,非法行为难以用公开方式调查,部分人更涉嫌贪污,不大可能有人会采取匿名举报。
强调法定委员会无权惩处 政治及公关非考虑
他强调,即使法定委员会最终认为有人犯错,亦无权作出惩处。因此,委员会应根据职权范围二,完成审视工程问题的工作,而围标及不当行为则交由执法部门跟进。他又指,执法部门目前已拘捕并落案起诉相关人士,执法部门亦曾向传媒表明,本著为死者寻找真相的态度,不排除会有更多拘捕行动。陆启康相信,交由执法部门跟进,才是更有效找出事实的方法。
所有决定以法理作因素,政治及公关考量非考虑因素,希望向公众解释决定:我哋唔想,明年今日都要召开第二十三轮听证会,我唔想呢啲事情发生。
陆启康承认,不转用法定调查的决定或会令某些人失望,但强调所有决定均以法理为依归,政治及公关考量绝非委员会的考虑因素。他最后透露,委员会计划于7月15日至17日听取各涉事方的最终陈词,及后将随即撰写报告,时间非常紧迫。在委员会工作进行期间,将不会接受传媒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