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解说员称签收购建议信不等于签买卖协议 列明无法律约束
大埔宏福苑大火逾七个月,居民若在6月30日前提交《收购建议信件》,可优先在“特设销售计划”拣楼,至今已有85.6%居民同意卖业权。《香港01》获得一条由居民提供的录音,有自称解说员游说居民卖业权,称可先交回《收购建议信件》,如果签完不想卖亦可收回,称“冇资格去明白你”、“唔想你错失咗呢个做第一批嘅机会啰”。
翻查《收购建议信件》,内文提到除非及直至双方已签署买卖协议,否则任何内容均不对双方构成法律约束力。有律师确认居民可拒签买卖协议,认为解说员无误导。
房屋局周二(30日)公布,宏福苑8座已有1698户签署并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占八座单位总数约85.6%。其中无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因在6月30日的“死线”前符合政府要求的 75% 业主出售门槛,已有217户交回信件,占该座总数约87.5%。
房屋局长何永贤一度在社交平台写道,居民接受收购的百分比“节节高升”,提醒宏福苑业主“把握机会”。她随后编辑帖文,删去“节节高升”四字。
解说员:冇资格去明白你、唔想你错失机会
《香港01》获得一条由居民提供的录音,有自称解说员的人士提到,明白居民数月来很多考虑,甚至不想卖业权,自言听过居民讲自己的感受及心声,“冇资格去明白你”:“ 但系我就唔想你错失咗呢个做第一批嘅机会啰。”
解说员续说,这份收购建议信件共要填两份资料,“呢两份资料呢系冇法律效力嘅,就算你填咗返嚟,都唔会话呢一刻你就已经买出咗个业权。”
她又称,如果居民交了表,做到第一批参与“搅珠”的人,即使在之后两个月、即在“搅珠”前想改变主意,“甚至你话想收返,我唔想卖,至少你呢一刻、今日之内你做咗第一批嘅人先,之后有咩改变主意,再可能联络返我,我哋再睇下点样改返,甚至攞返都得。”解说员说,“我觉得就唔好叫做miss咗呢个机会。”
收购建议信列明无法律效力 律师:无误导
《香港01》翻查《收购建议信件》,当中提到除非及直至双方已签署买卖协议,否则《收购建议信件》任何内容均不对双方构成法律约束力。
有不愿具名的律师对记者分析,解说员的说法无误导,居民确实可于提交《收购建议信件》后,拒签买卖协议。但有居民在签署《收购建议信件》后一周内,就要签署买卖协议。
几多户已签买卖协议?房屋局:无数字提供
有居民批评,政府在此情况下未能提供实际卖业权的数字,却只公布签署《收购建议信件》的数字,有“谷数”之嫌:“其实大家都知佢哋笃数,想用啲招数等啲街坊‘抢头位’”。除了“谷数”,更认为政府不尊重居民的决择:“无想到有解说员如此游说,令居民更加愤怒。”
至于现时已签署物业签署买卖协议有多少户?房屋局称无数字提供。《香港01》另向房屋局查询,居民签署收购建议信后是否可撤回、会如何处理撤回收购建议信的居民的意向等,正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