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拖尸命案 男子声称为助女友减肥施棍打 裁误杀罪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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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只有约1.5米高的男子,涉在洪水桥住所杀死女友后,以板车运走尸体,惟期间有途人见到板车露出人脚报警,男子留在现场,遭警员查问时仍冷静应对称:“呢个系我女朋友嚟嘅,我一时错手用棍扑死咗。”他其后在录影会则称他为助女友减肥,断断续续打她,女友最终不治。男子被控谋杀,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陪审团今(3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后,以大比数裁定他谋杀罪不成立,但误杀罪则成立。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一求情。被告在散庭后,隔著犯人栏向代表大律师握手致谢。

被告吴家声,29岁,被控于2022年4月28至29日在港谋杀叶芷清(30岁),和阻止合法埋葬叶的尸体。被告愿意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此外,他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叶的尸体罪。陪审团今退庭商议约5小时,以5比2裁定被告谋杀罪不成立,并一致裁定他误杀罪成。

同案另3被告于2023年已被撤控

同住单位内的3名租客蔡志朗(案发时31岁、仓务员)、女子郑沛雯(28岁、家庭主妇)、陈颖康(27岁、仓务员),原各被控一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控方于2023年底撤回他们的控罪。

被告吴家声被裁定谋杀罪不成立,但误杀罪成。(资料图片)
女死者叶芷清的生活照显示她身型肥胖,但根据法医的报告,她死时只重约64公斤,属中等身裁。(资料图片)
被告吴家声称女友的尸体很重,他拖了一会已无力并放弃再拖。(资料图片)
清洁工人黄亚森称曾问被告吴家声,其车上放著甚么,被告回应他是死尸,并称正想把尸体推到警署。(朱棨新摄)
路人刘国仁称,他早上跑步遇见被告吴家声,并见一只人脚在被告的板车跌出来,刘称肯定不是公仔后报警。(朱棨新摄)
女死者叶芷清的尸体被弃布街上。(资料图片)

法官称会考虑索取心理报告

法官指考虑替被告索取心理报告,以了解其性格,又认为被告重犯机会低。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一(6日)进行求情,辩方届时告知法庭,是否认为需要索取报告。

法医指事主身有逾半皮肤烧伤

法医早前供称,女事主中等身裁,其尸体除了有多处瘀伤和擦伤,逾半皮肤亦有腐蚀性物质引致的烧伤,烧伤部位分布在胸、腹、下体等。

指契家姐指示他打事主

被告自辩时称,他与女友当时搬到女友的契家姐及契姐夫“阿朗”洪水桥的家同住,惟他与女友遭契家姐夫妇欺凌,他指“阿朗”要他们缴付3万租金,令他要借钱交租并欠债,两人又常遭契姐及契姐夫等责骂,甚至用沾了通渠水的棉花棒在两人的皮肤上画圈,被告并在庭上脱下衣服,向陪审团及法官等展示他的伤痕。他指契家姐要事主以不眠方式减肥,并命令他负责看守,若他看到事主睡著,就要打她,他指契家姐又要他令其女友识惊,他因而多番用木棍打过事主。

指阿朗曾建议肢解但他下不了手

被告又称,发现女友死后,曾抱尸痛哭说:“对不起。”觉无法保护女友而自责。他指“阿朗”指责他杀了人,更曾建议肢解主,但他想到血腥场面便下不了手,最后决定把女友的尸体拖出外,再找地方埋葬,之后去自首。但因尸体太重,他拖到中途在街上已放弃。

案件编号:HCCC3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