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女律师涉擅为多案达成和解 称正申请法援 案9.17再提讯
在律政司任职的女政府律师涉在13宗区域法院的民事诉讼中,冒3名高级入境事务主任签名,并多次向主管呈交伪造文件,并擅自就案件达成和解。她被控13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案件(DCCC 977/2026)今(9日)在区域法院提讯。女律师自行应讯,确认正申请法援,案件押后至9月17日再讯。
女被告谢芷彤(29岁,政府律师),被控13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
女被告谢芷彤未有律师代表,今在区域法院应讯。(黄浩谦摄)
曾假冒多名入境主任的签名
控罪指,谢于2025年1月16日至6月25日,五次在执行其政府律师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涉及民事诉讼案件DCCJ 4202/2023、DCCJ 4465/2023、DCCJ 2277/2024、DCCJ 1172/2024及DCCJ 4948/2024,谢假冒高级入境事务主任凌凯书、钟颕妍、林颕玲的签署,并在上述民事诉讼中安排将该份属实申述与被告人的状书一并送交存档。
涉向上司讹称已得相关人员批准和解
谢另涉于2024年8月30日与2025年6月26日之间,8次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就8宗区域法院民事诉讼作出不当行为。涉及案件DCCJ 4546/2022、DCCJ 202/2022、DCCJ 4503/2021、DCCJ 3691/2021、DCCJ 5860/2021、DCCJ 3935/2021、DCCJ 1631/2023、DCCJ 3381/2024,谢涉(a)没有取得正式批准便就上述民事诉讼达成和解;(b)没有遵从区域法院的命令并确保政府向原告人适时付款;及(c)向其在律政司内的主管人员呈交伪造或经改动的文件,并充作寻求该等人员批准就该民事诉讼达成和解和在该民事诉讼中向原告人支付和解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