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菡:平台工作者与传统雇员性质不同 工伤补偿难照搬现行条例
外卖员、送货员等平台工作者的工伤补偿机制建议近日出炉,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在电视节目中指,平台工作者与传统雇员性质很不同,因此平台支付的工伤补偿需要采用“多层次计算”,包括考虑有关人士从事平台工作的时间等,难以完全照搬现行《雇员补偿条例》的方程式。
若外卖员等平台工时长、近乎养家 扣减补偿比率应较低
根据现行法例,雇员因工受伤暂时丧失工作能力,雇主须支付相等于原本收入五分之四的病假钱,最长可达24个月。孙玉菡在有线节目《有理有得倾》中表示,在外卖员、送货员等平台工作者的工伤补偿机制建议法例下,平台工作者的补偿比例会考虑其从事平台工作的时间长短、按收入计算病假钱的比例和最长补偿期限。
他举例指,若工作者从事平台工作的时间长、近乎以此养家,扣减比率应该较低,倾向可能达到原本收入的80%;若工作时间相对短,扣减比率则会较高。至于收入基数,他透露其中一个思路是参考过去两、三个月的收入来计算平均数。他亦提到新加坡相近法律中,工伤补偿最多支付一年的做法具有参照价值。
多层次安排设计体现企业承担力
针对平台工作者同时在多间公司登记的情况,孙玉菡指,若工作者在为A公司送单时受伤,A公司需负担赔偿,但计算收入时,需计及伤者在B平台等其他公司的收入。被问到这对A公司会否负担太重,他称这正正是多层次安排的设计所在,以体现企业的承担能力并平衡道德风险与保险精算问题。若工作者同时送递A、B平台的订单时受伤,两间公司则需分摊赔偿。
工伤补偿机制建议的受保障工作期间,是指由前往提取地点到外卖或货物送达目的地期间,或订单被取消的指定时间内。孙玉菡指,工作者在送货中途订单被取消后如何计算回程时间,细节仍需再细化,而单与单之间或上线等单的时间,法定保障以外是否再宽松处理,则可留空间予平台公司自行制定。
当局日后将公开平台公司名单以明确法律规管,而平台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向劳工处呈报工伤的法定罚则,将参考现行《雇员补偿条例》。孙玉菡表示希望在暑假内就工伤补偿计算有较清晰安排,随即开展法例草拟,目标在今年底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他补充,若死亡和工伤补偿等核心方案能达成平衡,倾向一次过推行,若部份条文需要更多时间斟酌,亦可分开执行。他最后透露,网约车等平台工作将在下一步研究如何纳入该工伤补偿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