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暑热警告|劳工处再发出暑热警告 续又是黄色 吁防工作中暑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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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工作暑热警告/天文台/HKO/台风白海豚/气温/破纪录】受热带气旋“白海豚”外围下沉气流影响,天气持续极端酷热,天文台今早(10日)6时45分发出酷热天气警告,劳工处亦于早上7时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提醒雇主及雇员在工作暑热警告生效期间采取预防中暑措施。

至今早8时,市区今日暂时录得最高气温32度。至于周日(9日)香港史上最热的一天,天文台下午录得破纪录气温36.9度,但劳工处仍只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而没有发出红色或黑色警告,惹来非议。前天文台台长林超英在社交媒体发文批评工作暑热警告制度,直指“看来这个制度取消了也没有甚么分别”。

本港8月9日下午气温破纪录,在尖沙咀海旁,工作人员做足全套防晒保护自己装备。(资料图片/汤致远摄)

目前,劳工处根据香港天文台的暑热指数发出工作暑热警告,当指数介乎30至低于32,就会发出黄色警告;32至34之间,会发出红色警告;34以上会发黑色警告。

3级制工作暑热警告。

在今早7时,劳工处再次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提醒雇主及雇员在警告生效期间采取适当措施,以预防在酷热天气下或高温环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劳工处指,在户外或没有空调的室内环境工作的雇员会面对高水平的热压力,中暑的风险亦相对较高,雇主应评估雇员工作时的热压力风险因素,并因应所识别的风险因素采取所需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编排工作时段、设置遮荫上盖、提供通风及散热设备、提醒员工适时补充水分及休息。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当劳工处发出工作暑热警告时,雇主须在警告生效期间参照《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提供的准则和建议,为处于户外或没有设置空调系统的室内工作环境的雇员,根据其工作的劳动量和其他相关热压力风险因素所作出的评估,并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按不同级别的工作暑热警告每小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以减低雇员中暑的风险。

雇员亦须遵照指示按时休息,如工作期间出现热疾病的症状,例如头痛、头晕、口渴、恶心,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和饮水,并通知雇主/管方作出适当行动。

▼8月9日 市区36.9度 游客赏维港热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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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暑热指数对应工作暑热警告。

天文台暑热指数方程式=

0.80X“干球温度”(Tnw)+ 0.05X“黑球温度”(Tg) + 0.15X“气温”(Ta)

前天文台台长林超英周日在Facebook体发文批评,“热到这个破纪录样子,还只是黄色工作暑热警告,加上‘中暑’不列为‘工伤’,看来这个制度取消了也没有甚么分别。”

林超英:暑热指数非针对户外工作者 劳工处用错参考指标

林超英指出,劳工处直接用天文台暑热指数来做警告标准,是完全不恰当。他解释,天文台早年制定暑热指数时,是用来提醒主要在室内活动的市民采取防暑措施,对象并非户外工作者,当中太阳辐射的“黑球温度”占比亦极低,未能反应户外工作者长期曝晒的问题,“亦即系话,呢个标准只适用于普通人,绝非户外工作者。劳工处用错咗参考指标。”

他表示,多个国家在发出工作暑热警告时,会更大程度考虑“黑球温度”及“湿球温度”,“呢个系国际通用标准,我唔明白点解劳工处唔跟国际做法。”

他举例,在日本,当工作环境的“湿球黑球温度(WBGT)”达到 28度以上,或气温超过31度,且劳工在该环境连续工作超过1小时或每日累计超过4小时,便高度符合职场中暑的认定风险条件,而中暑亦计为工伤。

前天文台台长林超英8月10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批评工作暑热警告制度,直指“看来这个制度取消了也没有甚么分别”。(资料图片)

林超英批评门槛“离地” 如达红色警告料需40多度

林超英又批评劳工处对发红色及黑色的警告的门槛高到“离地”。他举例,即使今日下午上水一度录得39.8度高温,计算出来的暑热指数只得31,距离发出红色警告仍差1度。“如果今日咁破纪录嘅情况都冇红色,我谂未来几年都唔会发红色。”

如果要达到红色暑热警告,我谂上水要热到成40几度……我哋设计个警告出来,系要用到出嚟,现在设计到好似永远唔会用到红同黑出嚟,咁系咪离地呢?
前天文台台长林超英
本港8月9日下午气温破纪录(天文台尖沙咀总部达36.9度)。在尖沙咀海旁,可见烈日当空。(汤致远摄)
本港8月9日下午气温破纪录(天文台尖沙咀总部达36.9度)。在尖沙咀海旁,可见烈日当空。(汤致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