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辅警涉不满被要求照顾婴儿打妻 官指事主未道出真相 裁罪脱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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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籍男辅警,被指不满妻子要求照顾哭泣婴儿而向妻动粗,被控1项普通袭击罪(KCCC 3254/2025),他否认指控,其妻作供时才透露,这并非她首次遭受家暴,并透露曾遭被告用皮带鞭打及手放煎锅。

案件今(13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吴卓桦指,事主的多项供词说法不一,她亦未向警方提及之前已多次遭体被告暴力对待;认为她未道出全部事实,裁定被告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兼得讼费。

事主2024年到港与被告生活

被告莫哈林(MOHAMMAD, ADNAN),被控于2025年7月20日,在黄大仙云华街10号慈乐邨乐安楼某室,袭击妻子PARVEEN Shazia。

承认事实指,事主2022年与被告结婚,两年后随夫到港,与被告家人同住慈云山一个单位。她在 2025 年 6 月与被告产下一子,案发时儿子约两个月大,当时家中只有他们 3 人。

被告莫哈林被裁定普通袭击罪不成立,兼得讼费。(陈晓欣摄)

叫被告照顾婴儿遭袭击

事主早前供称,案发当日下午 4 时半,她在厨房工作,被告在客厅,她听见婴儿哭泣声,便叫被告帮忙照顾婴儿,惟被告大声呼喝称无时间,又称不会照顾婴儿,被告之后以右手扭她左手前臂,把她推到沙发上,事主哭泣,被告不发一语离开单位。

带子求诊时获女子相助报警

事主翌日带儿子到医院求诊时,向一名女子讲述事件,对方协助她联络社工报警。事主又称,她没有手提电话,故遭被告打时无报警,她又称不懂中文或英文。

官指被告说法出入多

裁判官吴卓桦裁决时指,女事主多番说法有出入,她曾称案发时家中无人,后又改称被吿的胞弟在家;另外,她称没有电话,但之后又承认被吿有向她提供SIM卡。

曾称遭被告鞭打却无向警透露

此外,事主作供时曾提到被吿在她怀孕时出轨,更表示想娶情妇为妻,且不止一次袭击她,但事主却未向警方透露除本案以外有遭其他暴力对待,直至盘问才首次提及曾遭被告用皮带鞭打,及手放煎锅等。事主亦没向医生或社工透露本案的袭击事件。

认为未道出全部事实裁罪名不成立

吴官认为事主未道出全部事实,法庭未能厘清事发情况,裁定被告普通袭击罪脱兼获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