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涉8天5奸女友 被告称每次均在和好后性交 指女友认钟意被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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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友涉在8天内在住所殴打和5度强奸女友案,今(22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播放被告被捕后的录影会面。被告称发现事主相与其他男性外出,甚至出轨,两人在涉案数天多番口角,事主之后称只是“贪玩”,表示会改,两人多次在和好后性交,他并无强奸事主。被告承认曾掌掴事主一次,除此之外没有施袭他。他又称与事主交往后性交逾百次,更指事主自称“M底(被虐狂)”,她曾称钟意被虐待,及喜欢“窒息性性爱”,他都是按事主要求掐其颈,并指事主更曾嫌他不够大力示意他更用力。

被告麦嘉豪,23岁,无业。被告被控5项强奸和3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在屯门湖景邨湖翠楼某单位5次强奸X,以及3次袭击X。

被告麦嘉豪在高等法院受审。(黄浩谦摄)

称两人拍拖后曾性交约100次

控方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他指于2023年7月和X拍拖,事主其后搬至他的住所,每月约有2至3天返回自己的住所居住。被告亦指两人拍拖后,曾性交约100次。

两人因X上网约仔吵架

被告续指,X于同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期间,亦到他的住所留宿。在该段时间,两人为X“上网约仔”,相约其他男性外出一事,多番口角,期间X表示她只是“贪玩”,又表示会改。

指X要求被掐颈并要求他大力点

至10月29日时,被告发现X出轨,曾掴对方5、6次。X当时亦有自掴,又表示会改变及:“做番好。”两人最终和好并性交。在性交期间,X著被告掐她的颈。他解释,X自称“M底”,指“佢(X)话钟意被虐待”、“钟意窒息性性爱”。X并认为被告掐得不够大力,捉被告的手以更大力度掐她的颈。

每次都是和好后性交

被告否认在涉案数天强奸X,指两人当时每天都有性交,而且都是在两人和好后发生。他又指,除了29日掌掴X外,没有再袭击她。

只曾扯X的头发

就X声称于11月2日遭被告袭击,包括用胶凳打头,被告称他只曾扯X的头发,但否认施袭。

疑X不忿被告不要她而诬告

至11月5日,被告表示接受不了X出轨,X问:“系咪唔想见到佢?”被告回应称:“你走啦。”X遂离开并返家。惟被告指当时只是意气用事,同日已致电求X原谅,著X回到他家,X亦答允。惟X之后向被告表示,母亲不让她外出。被告又指:“可能我打咗佢,唔要佢。”X因此不忿而指控他强奸。

案件编号:HCCC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