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罪成尼籍汉称不知有社运 再上诉被驳回兼间接加刑3周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理工大学在2019年11月被示威者占据后,一名尼泊尔籍地盘男工在窝打老道涉参与暴动被捕,并被裁定罪成,判囚5年。他不服裁决提出上诉(CACC161/2024),上诉庭今(13日)处理其上诉许可。尼籍汉称他非土生土长,只是来港工作,对政治不关心,亦因语言障碍,不知道当时有社会运动。惟律政司反驳指地铁当时因冲突而关闭,认为尼汉知悉社运。上诉庭即驳回上诉,稍后下判辞解释理据,

此外,法官指尼汉曾向另一名法官潘敏琦申请上诉许可,但遭驳回。他现以同样理由再作申请,属浪费上诉庭时间,遂颁下减时命令,即上诉人等候上诉期间的其中3个星期,不计算入在已服刑期之内,即间接加刑3周。

上诉人PUN DHAN BAHADUR(尼泊尔籍,案发时34岁,被裁定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参与暴动。案件今由彭伟昌、杨家雄和陈庆伟处理。上诉人未有律师代表,他称不懂中文,书面陈词由囚友以中文代笔,并已呈交法庭。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冲突期间,油尖旺多区仍有暴动发生。(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冲突期间,油尖旺多区仍有暴动发生。(资料图片)

当时穿拖鞋不太可能参与暴动

法官彭伟昌总结其陈述书指,上诉人认为原审法官有多项错误,包括指他已居港逾10年,有工作及印尼籍女友,不接纳他有语言障碍的说法,但上诉人强调他中英文能力都欠佳。此外,上诉人称他当时穿拖鞋,不太可能参与暴动,重申他只是一名离乡别井来港工作的人,对政治不关心,出于好奇才身处现场。

指上诉人原审时曾提知有社会运动

律政司一方回应指,原审法官已就上诉人的语言能力问题等作出分析,认为其说法难以置信。对于上诉人称有语言障碍,不知2019年有社会运动,又称他非土生土长,参与暴动的动机有限等。但律政司指,上诉人原审自辩时曾供称,知悉当时冲突令港铁站关闭,换言之上诉人是知悉当时有社会运动。

被捕地点非上诉人回家路线

此外,上诉人当时辩称离开女友于油麻地的住所,正返回他于佐敦的住处,但他被捕时身处的位置,不是返家的路线。原审法官有权考虑他的说法是否合理。

律政司指上诉人被捕时并非穿人字拖

衣著方面,律政司反驳指上诉人当时不是穿“人字拖”,他穿的鞋有铁钉固定,鞋底亦厚。

上诉庭听取陈词后,即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并称会在6个月内颁发判辞,解释详细理据。彭官又指,原审法官有听上诉人的说法,并认为存在不可能性,推断他刻意到暴动现场,推断他有参与暴动的意图,故判囚5年非明显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