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桂涛花园物管昌生27年没开业主会 纪录失实遭物监局罚12.5万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周五(14日)发出公告,指昌生物业代理及管理有限公司(昌生)管理长洲一个屋苑约27年间,未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召开业主大会,更于去年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纪录中失实陈述。翻查局方资料,昌生于长洲管理的屋苑为桂涛花园。
局方裁定昌生专业失当及疏忽,予以严厉书面谴责、罚款港币12.5万元兼付聆讯讼费。物监局表示,今次为物管业发牌制度实施6年以来,首宗涉物管公司长期未履责成立业委会及召开大会,兼在会议纪录作关键失实陈述的个案。
昌生管理长洲桂涛花园 27年来没开业主大会
根据物监局刊宪的第5050号公告,持牌物业管理公司昌生在管理长洲一个屋苑期间,未有按公契履行经理人责任,多年来既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亦无召开业主大会。直至2025年屋苑举行首次业主大会,昌生在事后发布的会议纪录中,被发现内容与实际会议情况存在关键性差异,涉及失实陈述,违反《一般操守守则》。
物监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4月,昌生于长洲管理的屋苑为桂涛花园。该屋苑于1998年入伙,共有26座、提供192伙,即昌生自屋苑入伙起管理约27年,期间一直未有依公契安排业主大会或成立业委会。昌生同时亦管理上环昌生商业大厦及旺角昌宝中心两幢商厦。
昌生被罚款12.5万元 2024年亦曾违规
物监局纪律委员会聆讯小组于今年6月26日进行聆讯,昌生在聆讯期间否认指控,惟聆讯小组审视证据后,一致裁定昌生在专业方面存在失当及疏忽行为,干犯《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第4(a)条下的违纪行为。纪律委员会随后于7月14日正式发出命令,对昌生处以严厉书面谴责、施加罚款12.5万元,并要求昌生支付就聆讯而招致的讼费。
自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实施以来,今次属首例涉及物管公司长期无成立业委会、无开大会兼作关键失实陈述的违规个案。
纪录显示,昌生过往曾违规,该公司于2024年曾因持牌物业管理人未能符合物监局规定的最低人手比例要求,且在终止聘用有关物业管理人后,未有按规定于31日内通知物监局,当时已被局方发出书面谴责、口头警告及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