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Ocamp性侵案 辩方问事主B若无力推开被告 何不试捏其下体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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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涉2023年参加多个大学迎新营时,性侵多名女生,并涉偷窥女子洗澡案(HCCC153/2024),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今(28日)盘问声称在红十字会联校迎新营遭被告强奸的女事主B。

辩方质疑事主B称当晚因无力推开被告而被强奸,反问她若用捏及咬被告下体方式,便能在不太费力下,令被告觉痛楚,B承认当时没这样做。辩方继而向B指出辩方案情,指B当日主动坐在被告大腿,二人用英文交流数句,然后互相亲吻和抚摸后性交,期间B曾用“好爽”形容,被告离开时又有为他“睇水”,B否认说法。

被告Y.L.H,现年31岁,他案发时是一名28岁的学生,他被控3项非礼罪、1项强奸及1项窥淫罪。指他在2023年1月、7月至8月间。除了一项在飞鹅山发生的非礼罪外,其余均在大学迎新营发生,他并涉在2023年7月23日,元朗保良局赛马会大棠渡假村某房间强奸女子B。

被告YLH在高等法院受审。(叶志明摄)

辩方质疑事主B没考虑其他方法脱身

辩方盘问事主B时,质疑她供称无力气推开被告,指事主大可以用手“捏(Squeeze)”被告的下体,甚至可以咬他,令他感到痛楚,这些动作都不需要很用力。B同意她当时没有这样做,因当下只想快点离开,并没有想太多。

指事主B主动坐上被告大腿并用英文对话

辩方又向事主B指出案情指,当天在本与他们一起的男生Noah离开房间后,被告和B互相对望,其后B坐在被告的大腿上,二人互相拥抱和亲吻数分钟后,B从被告的大髀摸上其私处,又问他:“Why me?(为甚么是我?)”被告则回应:“Cause I like you.(因为我喜欢你。)”事主B否认两人曾有上述对话,亦否认曾主动触碰被告:“系佢抱住我。”

指事主B 曾回应被告好爽

辩方续指,事主B和被告先后脱去B的短裤及胸围,她再用手捉住被告的私处,其后两人性交,过程中被告曾问她:“舒唔舒服?”又问她有没有试过在营中性行为。事主当时回应:“无,但系好爽。”事主B否认此说法。

指被告离开时B有为他睇水

辩方又称,被告在射精前曾问事主:“应该射喺边?”她表示随他喜欢。最终被告在其身上射精,并用他自己的短裤为B清洁。二人离开房间时,B更为被告“睇水”,表示她先看看房外有没有人,再叫被告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