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涉Ocamp性侵案 陪审团裁被告强奸非礼等5罪成 明日判刑
香港教育大学2023年的迎新营爆出性侵丑闻,一名当时在教大兼读课程的四年级男生,涉在不同迎新营等不同地方,先后性侵多人,被控强奸、非礼及偷窥等5项罪名,案件(HCCC153/2024)早前在高等法院审讯,陪审团今(10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
案中5名女事主均有作供,除了1 人是被告的网友外,其他人均是在迎新营认识被告,她们均指被告在未得她们同意下,向她们作出非礼,或甚强奸等行为。辩方却指女方作主动,被告在与警方的录影会面中,亦指部份事主诬蔑他,更批评个别事主“普通”,扬言过去女友均是“靓女”,他不用非礼“普通的”,至于偷窥指控,他反指事主明知门锁坏而没找女同学看守门口。
6男1女陪审团经约5个多小时退庭商议,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杜丽冰把案件押后至明天判刑。
5项控罪4项发生于迎新营
被告Y.L.H,现年31岁,案发时任救生员,并是教育学院兼读课程的四年级生),他被控3项非礼罪、1项强奸及1项窥淫罪,指他于2023年1月,及同年7至8月,性侵5名女性,其中事主A的非礼指控发生飞鹅山,事主B的强奸指控,发生在红十字会在元朗举行的联校迎新营,余下3罪则发生在教育大学的迎新营。
网友事主A称在飞鹅山非礼
女事主A早前供称,被告是她的网友,她在2023年1月13日与友人到兰桂坊喝酒,期间遇见被告,被告后来表示可驾车送她回家,她记得被告驾著黑色宝马来接她,却把她载至飞鹅山。她当日有喝酒,清醒时觉被告压在她身上,被告更捉住她右手要她手淫。她曾表示:“唔想。”被告未有理会,最终在她肚上射精。
辩方指事主A主动脱光被告外内裤
辩方盘问事主A时指,当日A要求到飞鹅看日出,被告才把车驶到该处,辩方指A在车上主动爬到被告身上,更脱光他的裤子,包括内裤,然后为他口交及手淫。事主A一概否认。
事主B参加迎新营被强奸
女事主B声称遭被告强奸。她称当时参加红十字会的联校迎新营,并在营内认识被告。案发当日她与其他组员玩至凌晨4时,被告准备了韩国烧酒,并指输了要罚饮,她约喝了半支后想回房睡觉,被告却趁无他人在房时“揸”她的胸部至少3次,并称:“你个胸好大,有无C cup以上?”她多番拒绝,但被告漠视她,并最终在她不情愿下把她强奸。
被告指B曾主动舌吻及牵手
被告在与警方的会面录影时却称,当晚与事主B及其他人玩游戏时,他已曾与B拥抱及吻其脸,事主亦趁房间只得他俩时,与他舌吻及牵手,最终两人互相对望及抚摸,并顺势发生性行为。被告又指全程是“Step by step”循步渐进地发展,未觉B曾有拒绝过。
事主C称在车上遭被告摸大腿和胸
事主C则供称,教大迎新营后与众人到大埔海滨公园喝酒,之后被告提议驾车送各人回家,她是最后一个,当时坐在副驾座,被告途中多番伸手放在她的大腿,她曾多次拒绝,但被告仍继续。被告后来称要休息,把车停在汀九桥附近僻静处,并想躺在她的大腿及拥抱她,她觉被告的阳具勃起,并在擦其私处约三秒,她即表示:“数五秒好放手。”惟被告得寸进尺再摸她胸部。她用力把被告推开,被告说:“得啦,得啦,送你返屋企。”
被告指前都是美女无需非礼普通的
被告在与警方的会面录影中,却否认曾非礼事主C,并强调他与女性作任何亲密行为,都会先征对方同意,反指C讲大话。被告又称他是公务员,不会作这类行以影响工作。被告承认当日没选屯门公路而挑了汀九桥路段,因觉汀九那边比较浪漫,又称他过往的女朋友都是美女,无需要非礼普通的女仔,他更思疑C因妒忌她的靓女朋友,觉得与被告无发展机会,故作出非礼指控。
事主D称遭被告多次捏膊头
事主D则称在教大迎新营时,被告曾在玩游戏时借故碰她膊头;在营火晚会时又从后捏她膊头两下。至晚上玩游戏时,被告用手扫她大腿两下,及走近并侧身摄入她双腿,D称感到骚扰和冒犯,并认为被告是:“特登嚟抽水。”
被告反指捏膊头好无聊啰
被告在与警方的会面录影上,提及事主D的指控时称强调无做过,并认为是D诬陷他。被告又谓:“我唔会无啦啦捏佢膊头,好无聊啰呢样嘢。”他又称只会在“有感觉”的情况下,例如女性对她作挨或翘手等主动行为,才会与对方有进一步身体接触。
事主E称洗澡时被告入浴室并拉开帘
事主E声称在迎身营时遭被告偷窥洗。她称入营时已发现浴室房门锁坏,并有告知组员要注。她在案发当晚上约12时洗澡时,被告开门闯入,并有拉开浴帘,并指被告应看到她的裸体。虽然被告事后有道歉称:“无带Con,我自队两板。”但她觉被告态度轻浮,令人不适。
被告称入浴室洗脚 声称不知门锁坏
被告在录影会面称不知道门锁坏掉,又称因遭其他用饮品淋脚,他注重卫生而想入浴室洗脚。他反指事主E作为女性冲凉不锁门,即使门锁坏掉,亦理应找另一女生在门外看守。他又批评主办方安排男女同宿,亦是“好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