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涉门外贴煽动刊物 报告指患思觉失调 称冤枉官排期10月审
六旬妇涉于2024年在其住宅单位门外张贴有关煽动憎恨国家及特区政府的刊物,被控一项“煽动罪”(WKCC420/2026)。法庭早前为其索取精神科报告,内容提及她有思觉失调及怀疑妄想,但适合答辩。六旬妇今(21日)在庭上称:“法官大人,我无犯罪,佢哋冤枉我。”否认控罪。
总裁判官苏惠德把案件排期至10月14至16日,以中文审讯。控方透露,有两名市民及两名警员作证人,另会依赖1.5小时的录影会面及被告的招认。六旬妇有保释申请被拒,还押候审。
女被告杨秋琪在西九龙法院提讯。(叶志明摄)
女被告杨秋琪(61 岁,退休人士),被控一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明知而发布或展示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罪指,她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至 11 月 4 日期间,在天水围天颂苑一单位,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或展示该等刊物,即在大门、客厅窗户及单位外走廊张贴旗帜及印有或带有陈述的物品,并公开展示该等旗帜及物品,具意图:
(a)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b)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c)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
(d)引起特区不同阶层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
报告建议3个月医院令
官引述精神科报告指,被告患有思觉失调及怀疑有妄想症,建议三个月医院令,但适合答辩。被告指,不同意报告指她对施袭的保安有偏见及妄想,又说:“法官大人,我无犯罪,佢哋冤枉我。”苏官因被告不认罪而排期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