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卖两女去缅甸KK园区 官斥被告歹毒及泯灭人性 判囚4年
美容师涉诱两名年轻女子到泰国后,把她们转卖到缅甸的KK园区诈骗基地,两女事主家人最终要各需逾20至30万港元,才把二人赎回。美容师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DCCC692/2025),案件今(2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
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被告完全没有理会两名事主的人身安全,行为歹毒及泯灭人性。本案除了被告认罪外,没有任何减刑因素,判囚4年。
女被告潘心怡(33岁,美容师)承认1项欺诈罪,指她于2024年11月某日至2025年1月11日期间,在香港,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藉作欺骗,并意图诈骗诱使彭姓及廖姓女子,在2024年12月27日至28日离港外游,导致她能从中获益,或导致二人蒙受不利。
官斥辩方求情侮辱法庭智慧
官另引述辩方的求情,指被告父亲因本案遭受打击,患突发心血管闭塞,须入住深切治疗部及接受“通波仔”手术,惟他太担心被告,故不肯接受治疗,希望等被告出狱。
官强调,被告父亲的身体状况非由本案引致,辩方的求情属“侮辱法庭智慧”,判刑对家人的影响亦非减刑因素。被告的父亲是成年人,是否接受治疗乃个人决定,绝对不能作为要挟法庭的筹码。
文件未提被告父亲曾入ICU
官表示,她翻阅辩方呈交的文件,发现被告父亲乃预约诊断,而非突发入院,有关文件亦没有提及他须入住ICU。此外,由被告撰写的求情信更指父亲已治疗成功。官另特意提醒辩方律师指,她会细阅所有呈交的文件,著她:“小心啲,你踩晒线啦已经。”
被告曾任荷官及蛋糕店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现年33岁,学历至大专程度,曾做蛋糕店及荷官等职业,月入万余至数万元不等。本案控罪属极严重,涉及贩卖人口、人身安全及自由等元素,案情千变万化,因而没有量刑指引。
案件涉预谋及跨境犯案元素
官引述辩方呈交的案例,指本案与案例属截然不同,罪责亦不能同日而语。法官认为被告在事发前一个月已开始策划诱骗,是有预谋犯案。本案亦涉跨境元素及同伙计划,被告更曾要求事主删除对话等证据。
事主所受惊吓程度极高
官指,辩方援引案例时提及,该案有使用武力等手段威吓,罪责亦比本案高。惟官认为,两名事主在下车后遭持抢押戒至园区,手上亦没有手机及护照,根本无法反抗,惊吓程度极高,不需要再恐吓。
斥被告完无理会两名事主的安全
二人受困园区,当时分别失业及任职兼职模特儿,根本无力支付巨额款项,亦没法离开园区,斥被告完全没有理会两名事主的人身安全,做法歹毒及泯灭人性,量刑起点为6年,考虑被告有悔意及认罪等因素后,判囚4年。
其中一名女事主当时正失业
案发时24岁姓彭和21岁姓廖的女事主,在2024年11月下旬获被告邀请到加拿大和日本免费旅行,彭当时失业,廖则任兼职模特儿,彭认识被告一年多,廖只认识被告一个月,二人均表示有兴趣,但被告无讲实出发日期。同年12月27日,被告通知两人当晚上9时往泰国,翌日晚回港,又指她们到泰国后需要帮忙运送现金泰铢,以换取报酬,廖拒绝,但被告和彭游说廖继续参与。
两女到泰后被辗转卖至缅甸
被告本称会与两人坐机出法,惟她在上机前却称不会同行,又要彭删除她们之间的所有对话纪录,廖因为迟到而未有删除,彭与廖到曼谷被人接走。她们翌日早上在车上醒来,发现正被送去清迈,并有5名持木棍及刀的男子没收她们的财物,包括护照及电话,然后被押上船过河,交给6名穿军服及持枪男子,经数次换车后,二人获告知已被“卖”至缅甸。
家人付赎金后准离开园区
两事主事后获告知已被人以2.7万美金卖到园区,她们须从事诈骗工作,要做到50万美金业绩,或交到同额赎金才能离开。二人遂在园区内学习骗术,目标为富裕海外华人。2025年1月,“老板”表示有人在找她俩,并称若二人能付2.8万美金便可离开。其后,彭家支付110 万泰铢(约25.8万港元)及10万元人民币,廖家则付了约21.2万港元。两人在2025年1月8日获准取回个人物品,同月11日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