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男带620支私烟抵港遭海关拘捕 被判监逾2个月及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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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10月24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41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身上及个人行李内,检获62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000元,应课税值约2,000元。
该名旅客被捕,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10月3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2个月零10日,以及罚款2,000元。
涉案41岁男旅客被搜出620支未完税香烟,今日(10月3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2个月零10日及罚款2,000元。(海关提供)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