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五一黄金周 海关小红书提醒新例 带入境可罚$200万判监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今日(4月30日)起全面禁止管有电子烟,适逢明日开始“五一黄金周”,海关在小红书、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电子烟,是不可以入境香港!”

今日开始,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支和草本烟,即使只随身携带亦属违法;轻则被票控罚款3,000元,若违例品超出指定数量,最高更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海关亦提醒,携带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及加热烟)入境会触犯《进出口条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200万元及监禁7年,呼吁大众切勿以身试法。

海关在小红书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电子烟新法例。(海关小红书截图)
海关在小红书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电子烟新法例。(海关小红书截图)
海关在小红书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电子烟新法例。(海关Facebook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