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东主涉聘内地同乡来港做黑工 日薪约$300 入境处拘6人

撰文: 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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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今日(12日)进行反非法劳工行动,拘捕5名内地非法劳工及一名装修工程公司的东主,经调查显示,该名东主以日薪300至400元聘请同乡做黑工,并为他们安排宿舍及每日接送到目标装修单位。

人员检获证物。(马耀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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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巫泉杰称,入境处特遣队及专责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发现本地装修公司的东主在装修工程期间,为降低成本,以低于本地市场价格聘请内地同乡来港从事非法装修工作。

人员锁定目标人物及一个正进行装修工程的村屋,今日(12日)进行一个代号“促进”的反非法劳工行动,突击搜查大埔一屋苑的两间村屋,以及葵涌区一个工厦单位。行动中共拘捕5名非法劳工,该批黑工均为内地男子,年龄介乎33至45岁,全部以旅客身份入境,其中4名黑工在装修中的单位内截获,余下一名则在工厦单位截获。经初步调查,黑工收取的日薪为港币300至400元,并负责清倒泥头、水泥、油漆、水电工程等工作。

人员亦拘捕一名涉嫌聘请黑工的装修公司30岁本地男东主,调查显示,他开设了一间本地装修工程公司,并承包大埔村屋屋苑单位的装修工作。他为避开入境处人员追查,以一条龙式服务陪同黑工从内地入境,继而利用其位于葵涌工厦办公室作为宿舍,更每日接送黑工到单位进行装修工作。

该批黑工并没有持有任何建筑业、安全训练证书,亦无建造业工人注册证,施工质素毫无保证,对工地安全构成一定危险。巫表示,根据香港法例,所有未获得香港入境处处长的批准前,均不得从事任何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而雇用不合法受雇人士亦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

巫提醒,地盘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亦要多加留意,核实进入屋苑单位人士的身份。市民如有怀疑,可透过举报非法劳工专线185 185,或者透过传真、电邮或网上表格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