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辩完成陈词及申请 历156天审讯 法官称将押后裁决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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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今日(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辩方昨已完成结案陈词,代表黎智英的律师申请,要求法官就多个事项行使“司法认知”,接纳该事项存在,但法官认为多个事项和案件不相关,拒绝其申请。辩方又指《苹果日报》具影响力,大部份香港市民有共鸣,但法官认为无证据支持。
案件正式完成156天审讯,法官杜丽冰称会押后裁决,并称若有裁决日期,会通知控辩双方。
4名被告:黎智英(77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审理。黎智英今日穿上米色西装褛,戴上粗框眼镜,出庭后不时向旁听人士挥手和报以微笑。
辩方要求接纳多个事项 法官指与案件不相关
法官杜丽冰指,就黎智英一方要求法庭行使“司法认知”,接纳多个事项存在,包括美国在中国反对下对台售武、中国曾向部份人士实施制裁,杜官认为该些事项与案不相关,或不适合行使“司法认知”,拒绝黎方的申请。
辩方指苹果具影响力 官指无证据支持
杜丽冰又指,辩方陈词时称《苹果日报》具影响力,又称其立场与大部份香港市民产生共鸣,但她认为并无证据支持,会视此为陈词一部份。
案件编号: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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