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夏宝龙谈行政主导,为何翻香港旧账?
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周一(1月26日)在北京出席专题研讨会,题目定为“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促进特别行政区良政善治”。在香港政界看来,这或许又是一次关于宪制原则的重申,但若结合近年来中央对港治理逻辑的演进,这次讲话的核心显然不在于“坚持”,而在于“完善”。
“完善”近年多次出现在中央重塑香港管治意识的论述当中。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便提出一系列“完善”要求,涵盖中央对特区各项权力的行使以及对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要求;2021年实施的新选举制度,也是一次“完善”。显而易见,这个政治语汇既是对现状存在不足的定性,也是对治理者必须承担重担的鞭策。
夏宝龙为何翻香港旧账?
夏宝龙此次演讲,字里行间透露出的讯息相当清晰:中央对行政主导不是单纯的制度维护,而是针对治理效能作出更高层次的要求。“行政主导”在篇幅约6000字的讲话中出现了约30次,夏宝龙强调它不仅是基本法确立的制度原则,其根源更在国家宪法。他用颇长的篇幅回顾港澳两地实践行政主导的成果,但在谈及挑战时,语锋却直接指向香港,花了一整段历数香港过往的乱象,回顾过去立法会恶意“拉布”及曲解“三权分立”的教训。
长期以来,香港社会对“行政主导”的理解往往停留在权力分配的层面,甚至曾演变成行政与立法之间的消极磨合。夏宝龙“翻旧帐”固然是为了正本清源,但更深层的信号是:在“爱国者治港”已全面落实、议会干扰已扫除的今天,如果行政主导仍未能转化为治理效能,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对于行政主导如何完善,夏宝龙说得直白:“关键是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要强化当家人意识、切实担负起治理香港、澳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这两个表述,近年多次出现在夏宝龙以至其他中央治港体系官员谈论香港治理责任的表述之中,与国家主席习近平过往听取李家超述职时提出的“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以至要求特区“善作善成”,一脉相承。
夏宝龙再次要求特区政府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并特别提到要善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推进改革,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破除利益藩篱是中央近年对香港深层次矛盾的精准把脉,但若责任主体不主动,“破”就无从谈起。
行政主导要敢于动真格
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发生夺命火灾后,李家超已表明要推动系统性改革,破除利益藩离。长久以来,香港的管治团队往往在强大的利益集团面前显得过于审慎,但夏宝龙过往在涉港讲话里曾明确指出,在整体利益面前,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利益都是“小利益”。这实际上是赋予了特区政府更强大的政治授权去推动改革。
行政主导的“主导”二字,必须体现在敢于对既得利益集团动真格。如果行政机关在拥有制度优势的情况下,依然在深层次矛盾面前“绕道走”,那就谈不上真正落实了中央的要求。
在分析宏福苑火灾揭示的系统性失误时,社会舆论矛头直指官僚系统的僵化。这意味着官僚体系也是需要被破除的利益藩篱。夏宝龙在周一的讲话中明言,公务员是维护行政主导的“局中人”,完善行政主导的其中重要环节之一,在于行政长官能否真正带动整个公务员体系。如果公务员团队只抱持打工心态,而非主动破局,那么行政主导就会沦为空壳,难以撑起治理的重担。
夏宝龙发表此次讲话的背景是,习近平去年12月接受李家超述职时,提出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行政主导之所以要完善,是因为在实践过程中,行政机关虽然掌握了主导权,却未必展现出相应的主导能力。依循习近平所强调的治理逻辑,完善行政主导的指标,不是看行政长官拥有多大的权力,而是看他能否用这些权力解决多少实际问题。行政主导是否成功,取决于市民的获得感有多强。
“完善”不是装饰公文的口号
行政主导的主动权在行政机关,夏宝龙提到立法机关要“支持政府不缺位、监督政府不越位”,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这说明,行政主导不代表行政独大,也不代表缺乏监督。立法会的配合是基于政府提出的良政,若行政长官无法提出高质量的政策或缺乏改革魄力,立法会的支持便无从谈起。
从近年来的社会观察可以看到,治港精英层面仍存在对中央话语理解不透、落实不力的现象。夏宝龙此次讲话清晰表明,“坚持”是底线,“完善”才是目标。行政主导不再是一个宪制争论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治理的实战问题。“完善”二字是沉甸甸的期许,治港者必须意识到,中央的要求不是用来装饰公文的口号,而是必须兑现的政治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