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邹幸彤认为要专家作证 法官质疑若宪法清晰是否还需要
支联会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今(10日)续,邹幸彤作毋须答辩陈词,围绕中国宪法是否适用于本案。邹指,宪法是整个国家的体制,关于国家立国的理念思想,难凭字面意思理解,强调需要专家证供。控方则指,宪法的字面意思非常清晰,又称被告被控违反《国安法》第22条,但该条文涉及宪法,并非指被告违反宪法。法官李运腾亦称,若宪法条文用字清晰,是否毋须专家解释。
邹指宪法关乎国家体制及立国理念
邹幸彤今就中国宪法在本案适用性陈词,称宪法不是香港法律,没有直接效力,因此不适用解释本案《国安法》22条中非法手段的解释。邹指,她认为法庭不能凭字面意思理解宪法。邹认为,宪法是整个国家的体制,关于国家立国的理念思想,难以靠字面意思理解宪法,举例有“法盲”会说自己识中文便识法律。邹力陈,法庭需要专家协助。
法官李运腾质疑若宪法条文用字清晰,是否毋须专家解释。邹不同意,并指理解宪法不能只看表面字眼。
现在情况是控方告市民违宪
邹表示,荒谬的是全中国没有公民可以控告政府违宪,然而现在控方却控告市民违宪,若控方成功的话则开创了中国和世界上的先河。
控方指宪法是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法官李运腾要求控方回应,法庭是否有权释法以及权力来源,法庭基于甚么法律原则参考文件。主控黎嘉谊称,宪法是“最高法律效力嘅根本大法”,有别于“较低阶”的全国性法律。黎续援引多条《基本法》条文指,《基本法》分别有指明全国性法律和宪法,反驳昨日李卓人一方指宪法没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因此不适用一说。
被告是违反国安法第22条而非违反宪法
黎续指,本案是指被告违反《国安法》22条,其控罪元素提及的宪法,并非控告被告违反宪法。黎强调宪法序言和第1章已经“非常之清晰”,有需要时可参考文本,但无需专家协助,法庭应“尊重地”应用宪法。
控方承认立场与李卓人一致
李官关注,控方与李卓人均认为要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宪法,问控方立场是否一样,黎起初指有分别,李官要求控方“斩钉截铁、唔好转弯抹角”回应,黎终确认没分别,但指法庭可以参考官方文件。
李官质疑如果字面一目了然,为何仍要看其他文件?又举例“阿妈系女人”一句,需否定义女人?谓:“呢个世界有好多定义。”黎回应称宪法序言非常清晰,但同时指没有事阻碍法庭看文件,但不看也可。
控方引用案例均裁定用普通法诠释
李官另关注,法庭考虑内地官方报告的法律依据,问控方应依赖哪项法律原则。黎先后举例“刘港榕案”及黎智英上诉案,李官反驳两案都被终审法院裁定要用普通法方式诠释。黎表示,无须言明用甚么普通法抑或其他方式。
3名受审被告:支联会(已解散)、李卓人(68岁)和邹幸彤(40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案件编号: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