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主涉偷用的士车队充电位 港女车头摄纸闹爆 网民:报警喇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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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张胆“偷电”?有港女于网上发文公审1名宝马BMW电动车车主,涉在停车场拔走的士“大黄蜂爱心车队”的充电线,偷用车队月租充电位,她气愤得印纸放在车头大骂宝马车主,警告“上硬网呀同你讲”。
网民留言指出,楼主应直接报警,而非只在网上公审,“你唔系净系写张纸仔放上网当报仇咁小学鸡呀嘛?”、“仲得闲返去打字印埋出嚟放车头?即时报警喇”、“证据确凿都唔即刻报警真系唔知有咩好讲”。
该港女于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发文发相批评,“偷电X,仲要抆人哋月租叉电自己叉”。照片见到,被公审的是1名宝马BMW电动车车主,港女于宝马车头放了1张A4纸大小的纸张狠斥车主,“X你老XXX,咁样抆走人哋叉电自己差?呢个叉电系黄蜂公司车叉电用,唔系畀你叉,你仲要抆走人哋叉紧电自己叉,上硬网呀同你讲”。
宝马车主涉偷的士车队充电位
网民纷纷指摘宝马车主,“真系好X好笑,有钱买车冇钱叉电要偷”、“佢同偷人哋个月租车位无分别”、“如果电源不是for公用,咁一定算系偷电嘅一种”、“的士车队大黄峰都敢得罪”。有网民笑言“抆都抆了”、“偷都偷了”、“充都充了”。
网民:直接报警啦
不少网民就呼吁楼主报警,“直接报警啦,摆上网有X用咩?”、“对付呢啲穷鬼直情报警啦”、“直接报警,基本上等同于偷嘢,告得入”。
有网民抱有疑问,“叉紧可以抆走?”、“唔系lock住咗㗎咩”、“充电中应该拉唔走个充电线㗎㖞”。有网民就猜测,“大力有奇迹”、“我车场𠮶边,架车个头锁咗抆唔走,但叉机𠮶边只要揿暂停就随时抆得走”。
香港法例:“偷电”可处监禁5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任何人无适当的权限而不诚实地使用电力,或不诚实地导致电力浪费或将电力转输别处,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