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拒赡养重病生父 称是父强奸母所生且未抚养 遭法院全数驳回

撰文: 贾桂琳
出版:更新:

内地近日发生1宗引发网民热议的伦常赡养费诉讼。1名李姓女子指自己是生父廖某当年强奸其母亲后所生,且生父过去从未尽过抚养责任,父母离婚时曾协议互不相欠,因此拒绝支付赡养费。然而,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全数驳回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裁定她每月必须向生父支付500元人民币(约580港元)赡养费。

李某指自己是生父强奸其母所生,生父从未尽抚养责任,父母离婚时更协议父亲未来不需子女赡养,拒绝支付赡养费。(AI生成图片)

6旬老翁无房无收入 告女儿讨赡养费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案件原告为现年64岁的男子廖某。廖某自称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身患疾病且名下无任何房产,生活陷入困境。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亲生女儿李某每月向其支付1,500元人民币(约1,730港元)的赡养费。

廖某自称没有稳定收入、身患疾病且名下无任何房产,生活陷入困境。(AI生成图片)

李某坚决拒绝支付赡养费,辩称自己是廖某当年“强奸”其母亲所生,且廖某过去从未履行过照顾及抚养她的义务。父母当年的离婚协议中,亦已明确约定廖某日后不要求子女赡养。

法院:强奸说法缺乏证据 赡养义务属法定不可免除

不过,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悉数驳回了李某抗辩。法院指出,李某声称自己是“生父强奸母亲所生”的主张,并无提交任何有效的法庭证据支持;相反,其母亲在事件发生后,仍自愿与廖某登记结婚,这一事实与李某的说法存在矛盾。

法院进一步强调,在法律层面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这项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透过任何民间约定或协议予以免除。

法院最终裁定李某败诉,照一审判决每月支付500元人民币赡养费。(AI生成图片)

法院指出,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未曾尽到抚养职责,这不能成为子女拒绝履行赡养法定义务的理由。经综合考虑,法院最终裁定李某败诉,必须遵照一审判决,环比向生父廖某支付500元人民币的赡养费。

其他报道:坏爸争抚养权后失踪!祖父母离世2幼童住老人院 妈心痛领回孩子

离婚切勿将子女当成报复筹码!内地河南法院近日审结1宗令人痛心的伦常纠纷官司。1名男子离婚时为“争一口气”抢夺一对子女的抚养权,更扬言会独力养大孩子。岂料获得抚养权后却长年失踪、将孩子丢给年迈父母,交由对方“凑孙”。

惟其后祖父母相继离世,最终2名年幼子女被迫沦落到老人院独自生活。事件曝光后随即引发网民怒火,斥责涉事父亲“只争不养”,完全将孩子当成斗气战利品。而孩子的母亲知道事件,立即将孩子带走照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最终夺回抚养权。

祖父母相继离世后,2名年幼孩子迫沦落到在老人院独自生活。(AI生成图片)

狠父为面子争抚养权转头失踪 2子随祖父寄居老人院

根据《纵览新闻》报道,内地男子郭某与女子刘某于2013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2018年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郭某当时为了“争面子、出气”,主动要求取得2名子女的抚养权,并承诺独力承担所有抚养开支,最终成功夺得抚养权。

未料离婚后,郭某的真面目随即现形,长年在外游荡、对子女不闻不问,2名孩子交由年迈的父母照顾。

祖母离世后,祖父因无力照顾2名孙儿,迫于无奈下,唯有带同他们一同迁入老人院生活。直到祖父亦离世,2名年幼孩童被迫独自留在老人院内,日常仅靠院舍职工勉强照料,长期缺乏亲情陪伴与家庭教育。

生母意外揭发子女惨况怒入禀 法官怒斥男子无赖

至2026年2月,母亲刘某意外得知子女沦落到在老人院生活的凄惨处境后,心痛欲绝,随即将2名孩子接回身边照顾,并愤而向法庭入禀,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她指出,前夫郭某过去完全未履行抚养义务,而2名子女均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

母亲刘某意外得知子女沦落到在老人院生活的凄惨处境后,心痛欲绝,随即将2名孩子接回身边照顾。(AI生成图片)

河南高院审理案件时指出,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本案中,郭某虽在离婚时取得抚养权,却长年弃养,导致孩子长期缺乏家庭关爱与稳定成长环境,身心发展严重受损。考虑到2名子女已年满8岁,清楚表达意愿,且母亲刘某具备抚养能力,法院最终裁定2名子女的抚养权判给母亲刘某;父亲郭某须自入禀当月起,环比支付子女赡养费,直至2名子女分别年满18岁。

法官考虑到2名子女已年满8岁,清楚表达意愿,且母亲刘某具备抚养能力,法院最终裁定2名子女的抚养权判给母亲刘某。 (AI生成图片)

全文:坏爸争抚养权后失踪!祖父母离世2幼童住老人院 妈心痛领回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