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涉勒索人夫260万 被告称不知X想保密婚外情 很多太太不在意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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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师分手后涉勒索董事人夫260万元案今(16日)续,女被告继续自辩时称,不知道X想婚外情保密,又称没想过关系须否保密,并称很多人的太太不会在意,X也说过与太太没感情,直至她见到协议书内容才知道要保密关系。她又否认签下协议后仍把与X的影片放上网,并称明显是别人放的。案件押后至11月6日续审。

女被告李燕林,45岁,美容师,庭上需普通话传译。她被控4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及两项勒索罪。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未获X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图令X或其家人蒙受伤害。两项勒索罪指,被告于2022年5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60万元;及在2022年6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200万元。

被告李燕林称很多太太都不会太在意丈夫有婚外情。(陈晓欣摄)

签协议结束关系可获100万

被告称在2021年5月会面男事主X后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书,她同意结束关系可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帮助”,补充最初她收到的协议书曾写住150万元。被告形容她是在X威胁下不得不签,因为她怕X会告她。

收X的律师信感困扰要看精神科

同年9月,X的助理Y致电她,并问她是否又再次上载影片,指她违反协议,被告即否认,并指9月的影片上的照片有转发和赞好的标志,被告说:“明显是(别人)网上攞出嚟的。”她后来收到X的律师信,令她感到很困扰,甚至要看精神科,而2023年3月的影片她亦毫不知情,直至审讯前被加控才知道,被告又称,她在2023年3月左右被人来电滋扰,她每天收到十多个电话,她一接听对方便挂线。

指X给她80万元炒股

控方盘问时指,根据被告与X的助手Y通话内容,被告曾收下X给她80万元生活费。被告否认,称该笔金钱是X给她炒股、还房贷和预备开美容院用的,她又斥Y早有预谋,引导她说话并录音,她当时情绪很不稳定,又称:“有时他讲甚么我就跟着他的话,我的脑袋不是很清醒。”

很多太太不在意夫有婚外情

被告称,她不知道X想婚外情保密,不知道X介不介意。被问到这段婚外情是否应该保密,被告称她当时没有特别看法,没想过关系须否保密。控方质疑被告大话连篇,从无想过要保密并不合理。被告回应指,很多人的太太不会在意,X也说过与太太没感情,强调当时没有特别看法,直至她见到协议书内容才知道要保密关系。

声称手上并无X的资料

控方指出,被告在5月与X在咖啡店会面时,提及她掌握X的住址、X妻子和母亲的资料,以及X的公司资料。被告称她手上根本没有那些资料,否则她可以直接找X,不用上载影片引起X的注意。控方问被告上载普通合照为甚么能够吸引X注意及找她,被告称她只想引起X注意。

控方再指出,被告在席间向X索取60万元,作为保密关系和不接触X家人的报酬。被告坚称从无说过,指X提及再照顾多她1年,让感情慢慢变淡。

案件编号:DCCC 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