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年接1500食肆投诉 有食客入座时限到被赶 用平台优惠争议
消委会今日(14日)公布最新一期《选择》月刊,提到近年来每年都接获超过1,500宗涉及食肆投诉,属全部投诉类别之冠。其中两个个案,涉及职员提供有关优惠的资讯有误、入座时间限制欠清晰告知。消委会呼吁业界提升资讯准确性和透明度,包括菜式描述、收费及入座安排等。
用平台优惠要预缴付款惹争拗 食肆职员涉提供错误资讯
其中一宗投诉指有西餐厅与网上平台合作推出“双人下午茶套餐优惠”,经平台预约可享298元优惠价,另有加一服务费。顾客预约时因毋须即时付款,曾两度向餐厅查询,均获告知可到店付款。惟到店用膳后结帐时,方被告知优惠需在预订时以预缴形式付款方可使用。最终顾客支付正价,事后向消委会投诉。餐厅检视后,承认职员提供了错误资讯,同意退回差价99元。
限时入座60分钟未获告知 食客不满够钟即被“驱赶”
另一宗投诉则涉及入座时间争议,有顾客在餐厅用餐后,留在座位用手机稍作休息。其后有职员告知其入座时间已超过60分钟,要求他离开餐厅。顾客指,在店内并没有看到入座时限的告示,由入座到用膳,均未获告知有时限,离开餐厅时,发现仍有多个空位。顾客不满餐厅安排,又指职员着他离开时态度欠佳,向消委会投诉。餐厅向消委会解释,本身已于大门外张贴有关繁忙时段入座时限之告示,惟理解部份顾客未必在店前驻足,或因此未有留意到告示,就事件向顾客致歉。
消委会指,该会每年接获逾1,500宗关于餐厅食肆的投诉,高企的投诉数字反映消费者对餐饮业界的服务及食物有一定期望。
消委会建议食肆与不同商户或平台推出合作优惠时,应确保使用条款及条件已清晰列明,例如是否需要预缴款项、透过平台预约、使用特定支付工具付款、优惠期限等。食肆亦应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所有职员了解有关安排,避免提供错误资讯。
如食肆有任何特别安排,例如用餐时限、繁忙时间“搭台”等,食肆应在店内的不同当眼处张贴告示,职员亦应主动通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清楚了解有关安排,避免因误会影响用餐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