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两外佣失联 母苦等5个月未能请人照顾子 中介曾拒退款
聘请外佣本为减轻家务负担,却可能演变成一场纠纷。消费者委员会今日(14日)公布,每年接获逾100宗针对外佣中介公司的投诉,主要涉及外佣接连爽约、语文能力与预期不符,以及退款政策争议。
有母亲连续两次遇上外佣失联情况,等了5个月仍未能聘到外佣照顾特殊需要的儿子,中介拒绝退款。最在消委会调停下,中介退回一半服务费。消委会强调中介公司作为雇佣双方的桥梁,应加强把关,而非将风险全数转嫁消费者。
个案一:两外佣失联 7月请人至12月未果
消委会今日表示,每年接获逾100宗针对外佣中介公司的投诉。其中罗小姐因工作繁忙,而且儿子身体状况需要特殊照顾需要,她于7月支付14,800元透过一间公司聘请外佣。首名外佣原定10月上任,却于月初失联。罗小姐无奈下接受建议更换另一国籍外佣,并额外支付2,000元手续费,预计12月上任。
在第二次的聘用过程中,双方主要透过即时通讯软件沟通,公司从未提供新合约文件予罗小姐签署确认。至12月中,第二名外佣再次因个人原因不来港。罗小姐表示她由7月起苦等五个月,生活与精神承受极大压力,因此要求退款。公司则以“已按程序提供服务”为由拒绝。
消委会介入后,促请公司考虑消费者的负面体验及特殊家庭背景,最终公司同意退回一半服务费作为和解。
个案二:外佣失联 替代人选薪酬更高
韦小姐于2月初透过一间中介公司寻找外佣,并于2月5日与一名在港外佣进行视像面试,随后透过通讯软件确认聘用并支付约16,500元服务费。两周后,中介指该外佣失联,无法签约。韦小姐多次要求退款,公司表示合约列明外佣或有退出和悔约的可能,故公司不会退款。韦小姐质疑整个销售过程均透过通讯软件进行,她从未签署正式合约,直至发生纠纷后才被告知“付款即表示同意条款”。
合约退款要求门槛重重 消委会促请后公司全数退款
公司其后提供的三名替补中,两人索取比原定更高薪酬。韦小姐认为不公平,此时才发现中介公司在未能成功为外佣办理签证时才会退款,但消费者仍需支付4,800元行政费,及提供其他中介公司的收据证明,形容是“门槛重重”。
公司则指,当韦小姐确认聘用第一名名外佣时,已透过即时通讯软件发送服务合约及列明相关退款和更换外佣条款的文件。由于她及后亦透过即时通讯软件同意交易并以网上银行转帐付款,合约即告生效,而她的情况并不符合公司的退款条件。经消委会促请及多次商议后,该公司最终同意全数退款。
消委会:有中介于合约列明“付款即同意” 交易前应细阅
消委会提醒,不少中介公司在合约中加入“付款即同意”的条款,建议消费者在交易前都应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消费者应选用持牌职业介绍所,查看其是否有违规纪录;付款前必须详细阅读服务协议,留意有关退款、更换外佣及服务保障期的条款;妥善保存所有合约、收据及即时通讯对话纪录;面试时若怀疑外佣受他人协助回答,应立即向雇佣公司提出以消除疑虑。
消委会亦建议业界全面了解雇佣双方需求,核实外佣经验及语言能力,做好把关;在收费前应清楚讲解合约内容,特别是退款及替补政策;遇爽约情况应尽快通知雇主,并就替补次数或时间设定合理上限,若最终未能配对应安排退款。消委会强调,将持续留意行业发展,并向业界反映消费者关注,致力提升服务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