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涉勒索已婚情人夫妇50万 女被告表证成立不自辩 4.28结案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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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师与中年已婚男发展婚外情后,涉以男方裸照勒索男方夫妇50万案续审,控方今(15日)称已完成举证,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周燕珠裁定被告全部罪名表证成立,辩方指被告不自辩,亦不会传召辩方证人。周官把案押后至4月28日结案陈词。被告续准保释。

女被告共被控9项罪名

女被告王见菁,被控2项勒索,4项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及3项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罪,指她于2023年6月13日至7月12日,为使自己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受损,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男事主X交出5万元,及要求X的妻子Y交出50万元。她另被指曾4次发布X的私密影像,并3次威胁发布X的私密影像以使X及其妻Y受侮辱、惊吓或困扰。

女被告王见菁(拿白色大袋)与其代表大律师戴奥伟(右)及律师团队一同离开法院。(陈蓉摄)

男事主X认与女被告有性关系

男事主X早前供称,他在2014年与其妻Y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在2020年,他在佐敦某间酒吧结识被告,并发展婚外情,至2023年本案发生为止。X同意在两人初相识的第一年,二人每周都会见面。他们有发生过性关系,但不记得具体次数。

事主X指被告要求金钱时曾回复失紧业

他2023年与太太Y到日本旅游期间,收到被告向他索款的讯息,他当时回复:“失紧业,唔方便”,被告回复他:“玩嘢”。之后其同行妻子Y收到疑为被告发来的讯息,并包括他的下体照片。X称其妻Y得知他与被告的关系后,他已不可能再向被告支付金钱。X称被告之后亦不断发该些照片等到社交媒体,又向他提及他的一对子女,他最终决定报警。

妻子Y称收到不明女子讯息要求50万

妻子Y供称,她与夫2023年6月到日本时,收到不明名女人传来的讯息,之后打后一个月,都收到该人发来的讯息,该名人士曾批评她肥及“插苏鼻”,又传送大量其丈夫X的裸照及下体照,并有向她索款,初时称20万,后来称要50万。她曾回复称会给对方“50万加1蚊”,暗谕是帛金。

辩方争议不能确认被告发出照片

辩方律师盘问X及Y时,未能确认涉案裸照由被告发出,X曾回应称,他认出该些裸照的背景,是拍于他与被告曾到过的酒店,认为只有被告才会有该些照片。

案件编号:DCCC3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