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前副教授杜渡就赂贿经纪案上诉 城大指杜已非其校的教职员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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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经济金融系时任副教授杜渡,被指在沙田租楼时签下临时租约后“挞订”,并图以 1,000 元贿赂地产代理要求代为隐瞒,以逃避支付违约费 1.6 万元。杜因而被廉政公署控告提供利益罪,他早前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成及被判囚4.5月。杜获准保释等候上诉,并于早前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城大今回复传媒指,城大支持守法循规,对教职员行为操守有清晰指引,并指“来函所述人士已非城大教职员”。

上诉人杜渡, 48 岁,案发时是城市大学副教授,他就定罪及刑罚上诉。他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指他于 2022 年 11 月 6 日,对美联物业代理钟芳宙提供 1,000 港元,要求钟隐瞒他因违约而取消稍约的事实,被判监 4.5 个月。

被告杜渡原本是城大的副教授。

杜欲租沙田云顶峰时挞订

案情指,杜案发时在美联经纪钟芳宙陪同下,到沙田铜锣湾山路18号壹号,云顶峰的租盘“睇楼”。他“睇楼”后决定租住一单位,并签下临时租约。惟他同日稍后向钟表示不租,并要求取消临时租约,他并希望钟“以对待朋友方式”处理,和表示“给你一千块补偿”,钟拒绝时,钟指杜曾称还是较习惯内地的方式。

杜求情时曾称受内地文化影响而犯案

杜求情时曾称受内地文化影响而犯案,裁判官施祖尧却指杜已来港多年,且贿赂罪在港属严重罪行,认为杜即使没有法律背景,亦应对贪污有一定认知,加上被告已来港定居多年,认为他难以用文化背景作为借口。但施官准杜以2 万元现金担保等候上诉。

案件编号:HCMA12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