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清不满被要求清拆住所僭建物 质疑有损其私隐权 提司法覆核
74岁资深大律师胡汉清的薄扶林别墅被屋宇署指有僭建物,署方去年发出清拆令,胡称他不久后感染金黄葡萄球菌,导致不良于行,故在胡宅加装无障碍设施,方便轮椅出入。胡向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提上诉,质疑清拆令有损其私隐权。审裁小组应平衡胡的权利和公众利益,并顾及胡患重病等,检视清拆令有否违宪。小组认无权裁断宪法争议。胡昨(27日)入禀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小组决定及裁定它有权裁断宪法事宜。
申请人为胡汉清,答辩人为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利害关系方为屋宇署。
署方2018年指胡的物业有僭建物
入禀状指,胡约30年前购入位于薄扶林钢线湾沙宣道42号的别墅海日楼9号连两个车位,转名契在1996年3月生效。胡一家在2015年入伙。在2018年4月,胡委任屋宇署作为授权人员进行考察。署方在5月通知胡的律师,其别墅有僭建物,署方会采取跟进行动。
胡疑僭建物在购置时已存在
胡怀疑僭建物早在他购置物业前已存在,然而屋宇署几十年来未有执法,可见涉事僭建物亦从未对公众安全构成任何危险或风险,并无即时清拆的需要。
曾去信要求暂缓清拆令
署方在2018年6月去信胡,指会考虑就胡宅涉建僭建物发出清拆令,并要求胡递交还原方案计划书。胡同月去信请署方暂缓清拆令,直至胡的方案被妥善看待,惜被署方驳回。
6年半后突要求清拆
胡指署方没作跟进,却在6年半后,即2025年1月发出清拆令。根据清拆令,胡需要2个月还原单位,拆除涉及屋顶上的构筑物等。胡随即向屋宇署提出上诉。
胡因细菌感染要轮椅助行
入禀状提到在清拆令发出后,胡在2025年3月底突因胸口剧痛入院,4月初情况恶化导致下半身一度瘫痪,检查显示胡感染金黄葡萄球菌,导致脊髓严重感染,有机会永久伤残,胡目前仍需要坐轮椅出入。
若执行清拆令需要暂离住所半年
胡出院后,其脊髓的细菌感染未完全清除,他每隔2个月需要做磁力共振扫描(MRI)。若感染复发,胡或需要连续接受静脉注射抗生素,此类治疗一般可以在病人家中进行,胡宅已因应医疗需要作大改装,例如在客厅、睡房和浴室安装扶手,方便轮椅出入。此外,胡每天均需进行密集式物理治疗,其住所的地下层的空间因而极其重要,胡留在熟悉的环境有助他康复,没地方可比得上他居住逾20年的家更适合,一旦要执行清拆令,胡需要暂离住所约半年。
胡指清拆令有损其私隐权
胡称他应受《基本法》第29条及《香港人权法案》第14条保障,其家居及私隐有不被侵犯的权利,清拆令有损胡的私隐权。审裁小组应平衡胡的权利和公众利益,并顾及胡患重病等,检视清拆令有否违宪。
要求暂缓清拆令至胡康复为止
胡认为,审裁小组有权延长或暂缓清拆令,直至胡康复为止,甚至推翻建筑事务监督的决定。惟小组指无权处理,代表屋宇署的律政司则持相反意见。小组在2025年9月坚持无权处理宪法权利,维持原有清拆令,并著胡提出司法覆核。
胡现要求法庭撤销审裁小组的决定,宣告审裁小组有权裁断宪法事宜,并指示小组重新考虑决定。
案件编号:HCA 97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