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涉港铁车厢内自渎 被控有违公德 同行女子捉摄影师镜头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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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涉在今年4月2日于港铁车厢内自渎,被控1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案件今(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刘淑娴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28日,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期间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被告离开法院时,其同行女子见到法院外有人在拍摄,涉曾伸手捉住持摄影机男子的镜头,更扬手挥舞。

被告缪书琦(33岁,无业)被控于2026年4月2日,在香港由港铁调景岭站开往港铁油塘站的一辆港铁车厢内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的行为,即在公众地方自渎。

与被告同行的女子(左)离庭时用手触摄影男子的镜头。
被告缪书琦则坐在一旁。

案件编号:KTCC135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