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新法团总结:成员“义务”出任 批政府部门互推塘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起(15日)一连三日举行第六轮共三场听证会,听取各方总结陈辞。宏福苑业主⽴案法团第⼗⼆届管理委员会、即新管委会向委员会提交的书面陈辞称,成员均以“义务”形式出任委员,并无楼宇、⼯程、消防或法律⽅⾯的专业知识。
新管委会指,宏福苑大火中,负责监督工程的顾问无履行监管责任。市建局不查资料又不查相关人士背景,不核实资料,机制未能保障招标过程的公正性。至于政府部门,态度互相推塘,若部门在事故发生前及早介入,相信可纠正安全问题。
《香港01》宏福苑五级火专页
宏福苑听证会来到总结陈辞的阶段。委员会已收到政府、竞委会、市建局、九名宏福苑居民、新管委会、管理公司置邦、宏泰消防工程及中华发展董事梁秉基的总结陈辞。其中新管委会及宏泰消防工程的代表律师不会再作口头陈述,委员会今(15日)将两份书面陈辞上载至委员会网站。
法团成员皆义务 无专业知识
新管委会在书面陈辞中提到,法团成员均以“义务”形式出任委员,并无楼宇、⼯程、消防或法律⽅⾯的专业知识。因此⾯对涉及重⼤结构或消防安全的⼯程决策,往往只能依赖顾问及承建商的意⾒,难以⾃⾏判断当中意⾒是否正确,难以就不合理的安排提出质疑。即使发现问题,法团亦只能要求承建商解释或商讨,难以强制要求承建商更改施⼯安排。
陈辞又称,⼯程分期及安全安排往往由承建商主导,法团受合约条款所限,在⼯程进⾏期间亦难以强制作出重⼤变更。
顾问应具独立把关责任 却配合承建商
陈辞提到,⼯程顾问理应独⽴把关,但宏福苑在承建商未能提供完整测试数据及阻燃证明的情况下,顾问亦未有及时要求纠正,反⽽配合承建商以“无法例要求”或“无认可证书制度”等说法,回避具体的问题。
市建局不核实资料 机制未保障招标公正性
新管委会称,虽设有“招标妥”平台,但市建局并不会核实上载平台的资料,又不会稽查有关⼈⼠的背景、往绩和互相之间的连系,整体机制未能保障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新管委会指,作为义务人士,本身未必具备⾜够的⼯程及财务知识,“这是⼀般业主⽴案法团普遍⾯对的局限。”因此,在缺乏⼯程顾问充分协助的情况下,纯粹依靠委员审批,未必能够全⾯发挥财务把关。
批评政府部门互相推塘 部门可在事故前介入
新管委会称,法团曾多次向 1823 或相关部⾨作出投诉,政府往往只以“巡查回复未⾒有问题”等回应作结,又或部⾨之间互相推搪,直至发⽣严重事故才考虑介入。他们认为,政府是可以在事故发⽣前及早介入:“若政府部⾨对⾃身⼯作、积极⼀点,或严谨⼀点,其实是有不少介入时机,可以纠正安全问题。”
法团难监管授权票
新管委表示,授权票代表性不⾜、容易被利⽤的问题,但是业主⼤会的出席率普遍偏低,若没有授权票机制,不少涉及重⼤开⽀的议决无法达到法定⼈数,形容授权票在实际操作上不可或缺,是法团一直感到为难的地方。
新管委称上任后,曾积极进⾏网上直播,希望增加透明度,让未能拨冗出席⼤会的业主,也能参与屋苑事务;亦举办了为数不少的解说会,让业主更容易掌握⼤维修⼯程的事宜,惟今次事件令他们反思,对于涉及数千伙的⼤型屋苑,会否需要更多机制,协助业主沟通及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