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老师非礼女生两罪成 求情透露之前从未拍拖已感后悔 囚18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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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师涉多次私会一名女学生5年,被指曾向女生作出亲吻、抚摸等行为,从而被控9项非礼罪,案件(DCCC 889/2025)早前经审后,只被裁定两项涉磨擦下体及抚摸下体的非礼罪成。

法官林嘉欣今午(24日)在荃湾法院(暂代区院)判刑。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过往无试过拍拖,教学时觉得X对他有好感,战胜了道德和逻辑的判断,才犯上本案,他已深感后悔。林官认为被告对社会的不接受情况欠缺洞察力,建议社工跟进,判他入狱18个月。

被告郑汉斯(32岁,教师)原被控9项非礼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于粉岭中心停车场、元朗某住宅、元朗某地方及香港某学校,九度非礼年龄为14至19岁的X,但经审讯后,只被裁定两项涉下磨擦下体及抚摸下体的非礼罪成。

被告郑汉斯在会面录影中,承认与14岁的X是情侣,但强调每次亲暱行为,都得X同意才进行。(陈蓉摄)

辩方透露被告过往没有试过拍拖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心理疾病及恋童癖,亦没有不正常的性兴趣,他对女性没有敌意,对于与女学生发展关系感到后悔。被告没有拍过拖,工作时觉得X对他有好感,因而战胜道德及逻辑上的判断,事后已发现行为愚蠢,感到后悔,亦有反省,其重犯机会属中等至低等。

定罪后无法再从事教育工作

被告已失去教师的工作,从事兼职文员,被定罪后无法再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但他仍积极报读医疗化验科学硕士课程。被告的亲人及友人对被告的评价正面,本案与被告一向的性格及人格不符,望法庭轻判。

事主矛盾心理构成扭曲价值观

林官判刑时引述事主X的心理报告指,X现时仍在排解对于被告的看法,她觉得被告曾帮助她,亦曾伤害她,从而产生矛盾又极端的心理状况。X曾压下内心的厌恶,造成扭曲的价值观,认为被告关心她时,便要接受他带来的伤害,产生不安全的世界观,感到无助,认为任何人都会背叛和伤害她。林官指X的心灵康复路漫长,望她尽快走出阴霾。

被告对社会不接受的情况欠洞察力

至于被告,其心理报告指被告在建立年龄匹配恋爱关系有困难,对于师生之间的权利与违法行为,及社会不接受的情况,没有充分的洞察能力,建议社工继续跟进其情况。

被告曾任事主的班主任及化学老师

案情指,事主X于2005年出生,案发时在被告任教的中学就读,被告是她中一至中二的班主任,亦有在她中四至中六时教她化学。X称2019年她14岁时,被告曾约她在粉岭的停车场见面,期间有牵她的手及拥抱,亦有吻她。她亦曾多次在学校单独与被告见面。

X作多项指控但只裁定2罪成

X虽然提出多项指控,但林官只裁定X指被告在停车场要求她抚摸其下体,继而捉住她的手引导,在其下体上下磨擦,直至射精,认为这行为超越单纯邀请,裁定被告2项非礼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