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拳手涉针对对手 两度在社交平台起底兼负评 被私隐署拘捕

撰文: 石国威
出版:更新: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7日)在九龙区拘捕一名29岁中国籍男子,指他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指调查显示,被捕人士自去年初与事主参加同一个拳击比赛后,便开始针对事主,在去年3月及在本月,有人先后两次在两个社交媒体平台的个人帐户发布帖文,披露事主的个人资料,并对他作出负面的评论。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他的英文姓名、中文别名、社交媒体平台帐户名称、现职公司社交媒体平台帐户名称,以及他的照片。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夏家朗摄 / 资料图片)

被捕人士获准保释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私人纠纷而将他人“起底”,并指“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五年。

今次个案,私隐专员公署是于今日在九龙区拘捕一名29岁中国籍男子,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去年3月及本月两次在两个社交平台个人帐户披露事主个人资料

调查显示,被捕人士自从2025年年初与事主参加了同一个拳击比赛后,便开始针对事主。在2025年3月及2026年8月,有人先后两次在两个社交媒体平台的个人帐户发布帖文,披露事主的个人资料,并对他作出负面的评论。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他的英文姓名、中文别名、社交媒体平台帐户名称、现职公司社交媒体平台帐户名称,以及他的照片。

私隐专员公署。(资料图片/夏家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