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求撤社署对Danny的保护令被拒 父母称考虑司法覆核
“Save Lily”事件的父母在港分娩诞下幼子Danny,因一度拒交DNA样本和疏忽照顾儿童而被捕,法庭其后为Danny颁下三年的保护令(WKJP35/2026)。Danny父母今(2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申请撤销保护令。案件早上经近1小时闭门聆讯,裁判官下午驳回父母的申请。
Danny父亲曾伟邦庭外称,对结果极度不满,但保护令无法上诉,考虑申请司法覆核,但会先咨询法律意见。
Danny父母申请撤销保护令
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处理社署的进度报告,同时Danny的父母曾伟邦和关佩仙亦有出席聆讯,并欲申请撤销保护令。
父指社署隐瞒重要证据
聆讯后,曾伟邦在庭外指申请撤销保护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社署隐瞒重要证据,令他们无法有效辩解。他指社署在过往聆讯中没有提供其依赖的医生报告和Danny的病历,裁判官提证两人引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索取资料。
家人相处和睦亦不涉暴力
曾伟邦强调,医生报告显示Danny的身体并无不妥,没有需要接受医学护理和治疗,质疑为何要Danny和他们分离。他续指,要把儿童和父母分离,应是儿童受暴力或性侵一类最严重的情况,惟他们家中没有暴力事件发生,家人相处亦和睦。但他指,没有信心可成功申请撤销保护令。
曾指裁判官接纳报告 保护令会续6个月
曾伟邦得知裁决后指,裁判官接纳社署的进度报告,之后6个月继续执行早前的保护令。惟他指,社署在多次聆讯中只提供报告,但没有提供支持他们说法的文件。而是次社署的进度报告,提及专家举行的会议,但未披露会议何时进行,或什么人士出席会议。
无从得知如何能满足社署要求
就社署指控他们忽略Danny的医疗需要,曾指医疗报告显示Danny没有特别的医疗护理和治疗需要,他对指控摸不著头脑。他又指根据指引,社署需披露两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让他们接Danny返家。惟社署未有提供该计划,他们无从得知需满足什么条件。
称有向社署留居住酒店电话
曾提及社署今日提出新的指控,指他们没有稳定居所,同时社署未能致电找到两人。惟曾反驳称已向社工表示以电邮联络他们较方便,亦留下居住酒店的电话,酒店亦有留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