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父母质疑为何让他们与Danny分离求撤保护令 下午裁决
“Save Lily”事件的父母在港分娩诞下幼子Danny,因一度拒交DNA样本和疏忽照顾儿童而被捕,法庭其后为Danny颁下三年的保护令(WKJP35/2026)。Danny父母今(2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申请撤销保护令。
案件经近1小时闭门聆讯,裁判官押后至今日下午3时半裁决。Danny的父亲庭外指,医生报告显示Danny的身体并无不妥,没有需要接受医学护理和治疗,他质疑为何要Danny和父母分离,但他们对下午的裁决并无信心。
Danny的父母曾伟邦和关佩仙到法院要求撤销社署对Danny的保护令。(朱棨新摄)
Danny的父母曾伟邦和关佩仙称他们一家人相处和睦,亦不涉暴力,不明为何要让Danny与他们分开。(香港01摄)
Danny父母在港通过在家分娩方式诞下幼子Danny,惟他们曾一度不肯提供DNA样本,Danny其后被社署带走。(资料图片)
Danny父母申请撤销保护令
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处理社署的进度报告,同时Danny的父母曾伟邦和关佩仙亦有出席聆讯,并欲申请撤销保护令。
父指社署隐瞒重要证据
聆讯后,曾伟邦在庭外指申请撤销保护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社署隐瞒重要证据,令他们无法有效辩解。他指社署在过往聆讯中没有提供其依赖的医生报告和Danny的病历,裁判官提证两人引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索取资料。
家人相处和睦亦不涉暴力
曾伟邦强调,医生报告显示Danny的身体并无不妥,没有需要接受医学护理和治疗,质疑为何要Danny和他们分离。他续指,要把儿童和父母分离,应是儿童受暴力或性侵一类最严重的情况,惟他们家中没有暴力事件发生,家人相处亦和睦。但他指,没有信心可成功申请撤销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