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涉与5男性交 YouTuber称知事主有性经验 以为她已16岁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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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涉与5男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18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播放第五被告,即事主X指称任YouTuber的被告的录影会面。

第五被告黄栢康在会面称,他和事主X在酒店房间性交,因X来经而停止。两人之后嬉戏,互相拍打和捏对方,期间他曾“锥”X的大腿。黄指不知道X不足16岁,因X曾和其他人发生性行为,因此觉得她已成年。他指X性交后翌日曾向他传送相片,显示她的左手臂有少许瘀痕,又发讯息称:“多谢你嘅礼物”。

五名被告分别为谭兆竣 (28岁,小学老师)、陈家明(33岁,地政主任)、吴启正(24岁,工程实习生)、曹杰庭(31岁,消防员)和黄栢康(28岁,YouTuber)。5人各被控一项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及一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曹另被控一项未经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此外,黄栢康被控2项袭击罪,案件发生于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发时14岁。

第五被告黄栢康,他另涉两项袭击罪。(资料图片)

其余4名被告(看下图)

黄在录影会面自称无业

控方传召和第五被告黄栢康进行录影会面的黎姓警员作供,并播放该录影会面,黄在会面自称无业。于2023年4月底、5月初,他在交友程式Heymandi认识X,之后两人改用Telegram聊天。

与X在浴室洗澡时曾嬉戏

黄又指他约X于2023年6月2日下午4时许,到荃湾丝丽酒店闲谈和发生性行为,黎问是哪一人先提出,黄称是他先提出,X同意。黄续指X在房间先替他口交,然后他戴上安全套,与X发生性行为,期间发现有血迹,知悉X正来经,他便停止性交,之后两人到浴室洗澡,期间嬉戏,互相喷水和拍打。

认曾用手肘锥X的大腿

黄补充说,是X先拍打他的脸,黄便打X的腰。两人有互捏对方,当X捏黄的大腿后,黄便“锥”了X的大腿。黄指洗澡后,两人继续聊天和互相捏对方,X曾用空的水樽拍打他。其后,他们离开酒店,并在升降机内有打闹动作。他指那天两人曾开玩笑,黄曾拍打X两、三次。

知X有性经验以为她已满16岁

黄又称不知道X不足16岁,因他没有问X的年龄,但知道X曾和其他人发生性行为,因此觉得她已年满16岁。

案发时不见X有瘀伤

黎指警方在6月5日,即案发后三天,发现X的双手手臂有瘀痕,黄指部份瘀痕可能是两人嬉戏时造成,他称案发时不见X有瘀伤。而他于6月3日,即案发后翌日,亦收到X的相片,显示她的左手臂有少许瘀痕。他其后收到X讯息称:“多谢你嘅礼物”,被告回复:“并不是我意愿”,X再称:“唔紧要,我钟意就得。”黄解释“礼物”指瘀痕,“并非我意愿”是指当时是嬉戏,他不是有意造成该些瘀痕。

辩方指黄被捕时称没与X性交

黄栢康的代表大律师盘问黎时指,黎和另两名同僚到黄的住所拘捕,黄称不知道X不足16岁,因X来经,两人在酒店房间内没有性交,只是在玩游戏等,但黎选择性作出纪录,浓缩为黄在警诫下称:“唔知个女仔未够16岁,我打佢,同佢玩下,唔系有心伤害佢。”

黄想服药被警喝止

辩方又指,黄在单位内曾取出药物,遭一名警长喝停。黄解释他需服用专注力不足及过度活跃症的药物,但最终放下该些药物。辩方续指,警长在前往警署途中,指黄承认和X性交,很快便会获释,又谓:“条女话你入咗去,话你打佢。”又指若黄不招认,将有:“更多后续。”甚至不能保释返家。黎否认辩方说法。

此外,黎称黄在警诫下表示:“呢套衫性交时著。”辩方质疑其说法是性交时穿著该衣服,并不可能,指黎虚构该说法。黎否认,反指辩方应问黄为何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