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冠麟|对话李颕彰律师:不是所有分手都是体面的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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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黄冠麟

读毕李颕彰律师在“01专栏”文章《标新立异“散水”:是无限创意,还是蔑视职场伦理?》,让我想起某品牌散水饼盒子上印着的一句“他朝君体也相同”,不禁莞尔。李律师伦理标准严谨,将那些胡闹式的“散水饼”行为,视为对职场伦理的蔑视,甚至对社会契约的撕毁。我对李律师的分析,只能掩卷微笑。的确,其论述逻辑自洽,修辞精妙,堪称一篇“职场成功学”的标准范文。然而,我想与李律师作一次隔空对话:或许,在这份古怪的散水饼背后,有人眼大睇过笼,遗漏了一个最简单、却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世间有没有没缘没故的恨?

胡闹散水饼是结果不是原因

将“生命面包”与“洗衣球”这类散水饼定性为“恶行”,其前提是假设该员工身处一个正常、健康的职场环境,却“无缘无故”选择了这种挑衅式的道别。但现实往往比假设复杂得多。

一个员工在离职时选择派发“生命面包”,并附上“生命满希望,前路由我创”的便条,背后未必是“蔑视职场伦理”,而更可能是一种长期压抑后的释放,甚至是一种伤害最低的恶意报复。他可能曾被上司无理PUA、被排挤孤立、被剥削加班、被剥夺晋升机会。在这些情况下,忍无可忍之际,“散水饼”成了他最后一次发声的机会。难道还要他微笑说声“多谢指导”?“士可忍,孰不可忍”,也是中华文化的经典语录。

李律师说:“餽赠的灵魂在于其背后的善意与真诚。”这句话本身没错。但问题是:如果雇主和同事从未给予他善意与真诚,他又凭什么要以德报怨?耶稣曾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但职场不是教堂。当一个员工在离职时选择以戏谑的方式“散水”,我们首先要问的不是“他为什么不体面”,而是“这个职场究竟对他做了什么”。

单向道德绑架不是好来好去

李律师将职场描述为一个“高度复杂的微型社会”,强调“互惠原则”与“社会契约”。这种描述,预设了劳资双方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然而,任何一个在香港打过工的基层员工都知道:职场从来不是平等的。

上司发号施令,下属唯命是从,科层制的权力本质大致没有改变。员工的“散水饼”选择,本质上是弱者的武器。当一个员工在职场中被边缘化、被忽视、被不公对待,他没有资源、没有权力去改变现状,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离职的那一刻,用一个“生命面包”或“洗衣球”,告诉所有人:“我不满,我不爽,我不认同你们的荒谬。”在今天,“网络式管理”、“扁平化组织”被广泛讨论,但真正懂得管理的人,毕竟还是太少了。

“好来好去”、“山水有相逢”、“今日体面的道别,往往是明日良好合作的开端”——这些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只适用于那些曾经有过“好”的职场关系。不是所有的分手都是体面的,就像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值得一场和平的离婚协议。当一段关系已经充满了怨恨、背叛与伤害,所谓的“体面道别”只是一种虚伪的道德表演。如果一个员工在职场中受尽委屈,被上司当众羞辱,被同事恶意中伤,还能要求他“体面”吗?

“派发极具争议的散水饼,无疑是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埋下定时炸弹。”这句话隐含了一个假设:该员工还想在同一个圈子里混,特别在乎未来的职业生涯。但对于一个已经彻底心死、决定转行的人来说,这个“定时炸弹”根本不存在。他不在乎所谓的“业界声誉”,因为他根本不想再与这个业界有任何交集。

职场气压决定同事如何散水

让我们退一步,做一个务虚的讨论。李律师将“标新立异的散水饼”视为一种破坏性的行为,仿佛它会动摇团队的稳定、腐蚀职场的文化。但我认为,一个散水饼的真正影响,完全取决于该职场的“气压”是否稳定。

场景一:气压稳定的职场。 团队氛围良好,同事关系融洽,上下沟通顺畅。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有人离职时派发“生命面包”或“洗衣球”,大家只会当作一个笑话,笑完就算。没有人会觉得被冒犯,没有人会认为这是“蔑视职场伦理”,更没有人会因此对该员工的专业能力产生质疑。相反,这可能会成为日后聚会时的一个有趣话题——“记得那个派面包的阿强吗?哈哈,真系估佢唔到。”

在气压稳定的职场,怪异的散水饼,充其量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黑色幽默。它不会影响团队士气,不会破坏人际关系,更不会成为所谓的“定时炸弹”。因为同事们知道,这只是一个离职者的情绪出口,与他们无关。

场景二:气压不稳定的职场。 团队内部充满矛盾,上司专横跋扈,同事之间勾心斗角,员工普遍积累了大量不满。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有人派发“生命面包”或“洗衣球”,它就不只是一个笑话,而是一个信号——一个“集体散水”的集结号。它会唤醒其他同样受压迫的同事,让他们意识到:“原来不只我一个人不满,原来有人敢于说出来。”于是,离职潮可能由此引爆,团队可能因此瓦解。

真正的问题,是那个让员工积累不满的职场生态。一个健康的职场,不会因为一个离职者的黑色幽默而崩溃;一个病态的职场,即使没有这个散水饼,也迟早会出问题。

如果不被尊重何必强求体面?

我之前在谈情绪经济时,也曾介绍“系统一”与“系统二”。我们为人,既是一个理性的、追求长期声誉的经济人,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尊严的人。在职场中被长期践踏尊严,任何人在离职时的反击,可以被解读为“蔑视职场伦理”,也可以被解读为对职场不公的控诉。

作为结语,李律师的文章,从伦理的角度为“散水饼文化”订立了一套精致的规范:派与不派、派什么、派给谁,都有讲究。这些规范,对于一个理想中的、和谐的、互相尊重的职场而言,无疑是金玉良言。然而,我们不能忽略了职场中的权力不对等、剥削与压迫。

我相信人性本善,没有人愿意在离职时刻意“搞事”。体面的道别,永远比狼狈的反击更令人舒服。如果真有全知视角,这个人根本就不会加入一间预知要用散水饼来“玩大佢”的公司。如果从来没有真心,又何必强求体面?

作者黄冠麟是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学研社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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