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调查报告|围标刑事化拟修改3法例 最高囚10年罚$1000万
宏福苑调查报告今日(29日)正式公开,政府随即公布全方位打击楼宇维修围标改革措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上宣布当局拟修订三条法例,正式将楼宇大型维修工程的围标行为刑事化,范围扩及前期筹备工作及顾问服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及罚款1,000万元,并建议赋权执法机构行使截听、冻结资产等权力,严打具高度隐蔽性的围标犯罪。
律政司长林定国指,当局拟修改三条法例,从刑事惩处、权力赋予及隐蔽搜证三方面着手:
1)修订《竞争条例》将围标刑事化
新刑事罪行将针对楼宇大型维修工程,涵盖范围延伸至前期工作及顾问服务。除围标外,亦包括现行条例界定的合谋定价、瓜分市场等严重反竞争行为。违法者最高面临监禁10年,以及罚款1,000万元、违法所得商业得益的3倍,或违法期间每年度本地营业额的50%。
2)修改《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将上述新增的刑事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的“指定罪行”。执法部门将获授权行使法定权力,包括依法传召涉案人士进行问话、强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物料,以及冻结涉案资产。法庭亦获授权在定罪后加重刑罚及没收犯罪得益。
3)修订《廉政公署条例》及适用《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
将新罪行纳入廉政公署条例之下的指定罪行,确保廉署具法定权力处理。同时,《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亦将适用于此类案件,令执法机关可依法,更有效搜集具高度隐蔽性犯罪活动的证据,假如围标活动涉及其他犯罪行为,例如是恐吓、贪污等,执法机关会果断执法及提出检控。
在严打刑事罪行同时,政府建议确立刑事及民事双轨执法模式。即使在个别案件中,证据未能支持刑事检控标准,涉案人士仍可能要承担由竞争事务审裁处判处的民事责任。
政府建议优化《竞争条例》现有相关民事责任的制度,包括是提高罚款至最高800万元,或违法所得商业得益的两倍,或违法期间最多三年度的本地营业额的30%。
同时,可以延长取消出任公司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公司管理资格的时限,以增加阻吓力。
再者为加强竞委会在市民研究时的调查能力,建议竞委会只要有合理理由,怀疑市场存在影响竞争的特征时,有权强制要求相关人士提供资料。
政府建议采用刑事及民事双轨执法模式,打击围标活动,廉署、警方及竞委会会紧密合作,当局拟尽快将以产方案提交立法会进行讨论,务求尽快提交草案,确立及完善有针对性、有效、有阻吓力,打击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围标活动的法律制度及执法机制。
律政司会继续协助相关政策局,修改及优化其他涉及楼宇管理及安全法例,包括《建筑物条例》、《消防条例》、《建筑地盘安全规例》、《建筑物管理条例》,部份立法工作尾完成,其他正进行或者会尽快开展。